标题:《筹洋刍议》 内容: 《筹洋刍议》作者:清·薛福成出自————《筹洋刍议》出自————《中国古代历代兵书》 《筹洋刍议》(1879年)约章两国议和,不能无约。 约章行之既久,恐有畸重畸轻之事,以致两国之有偏损也,不得不订期修改,以剂其平,此中外通行之例也。 然修约之举,期于两国有益无损。 损一国以益一国,不行也。 一国允而一国不允,不行也。 伊古以来,未闻有修约不遂,而遽至决裂之举。 惟其如是,则存自利之见者,不得恣睢以从事;有自护之权者,不妨从容以徐商。 曩者滇边案起,英国威使以马加里之死,多方挟制。 中国务持大体,不得不量予变通,以弭外畔。 于是始立烟台之约①。 今前案早结,而英国于约内之事,尚未尽行。 其理绌,则其气衰,所以威使支吾延宕,但嗾德国巴使借修约之事,多所要求。 要求不得,旋肆恫喝,恫喝不①郎1876年9月13日英国公使威妥玛与清政府北洋大臣李鸿章在烟台签订的(姻. 台条约》。 应,而彼之技乃穷。 即令佯示决裂之形,中国惟当静以待之。 其万不能允者,始终坚执一辞,而彼固无如我何也。 如其可允,而有大损于中国者,宜取大益以抵之;有小损于中国者,宜取小益以抵之。 损益适足相当,彼商民犹未惬望,或将如英国新约之订而不行,否则相持不决,而修约中止,要之不失为中道,固非中国所虑也。 虽然,中国立约之初,有视若寻常而贻患于无穷者,大要有二:一则曰一国获利,各国均沾也。 西人始来不过一二国,中国不知其牵率而至者,如是其众也。 既因有此约,一国所得,诸国安坐而享之;一国所求,诸国群起而助之。 是不啻驱西洋诸国,使之协以谋我也。 失计莫甚于此。 从前诸国以英国为主谋,英国允而各国无不照行,是尚有统宗之处。 今则德国雄长欧洲,每事与英竞胜,且烟台条款,德人借英之力沾利多矣。 今复以修约而诛求无已,而英人亦乘间而导之,合力以谋之,此皆“利益均沾”一语阶之厉也。 往者不可救,来者犹可追。 今欲顿弃前约,彼必不肯从也。 是莫如存其名而去其实,使彼相忘于不觉。 往见戊辰与英国所订新约,第一条及照会之文,用意甚善,惜乎其未行也。 又闻总税务司赫德之议,拟订各国通行约本,另设一汉文条约底式,凡有外国订约者,即按通行之约以授之。 此诚省事之良法也。 “利益均沾”之文不必去,而其弊自去矣。 今岁德国修约,尚未定议,英法亦届修约之期。 如竟能罢论固善,不然,则三国同时议约。 宜告之日:约文有“一体均沽”之语,若稍有参差,则一事两歧,而开办无期;莫若乘立约之始,而会归于一。 英、法、德三国既允,其余诸国可无虑矣。 他日届期修约,彼即不能迭出以相尝,万一意见不合,不过互相牵制,不行新约而止耳。 各国无端之喧聒,其少纾乎? 一则曰洋人居中国,不归中国官管理也。 夫商民居何国何地,即受治于此地之有司①,亦地球各国通行之法。 独中国初定约时,洋人以中西律法迥殊,始议华人治以华法,归华官管理;洋人治以洋法,为洋官管理。 然居此地而不受治于有司,则诸事为之掣肘。 且中国之法重,西洋之法轻,有时华人洋人同犯一罪,而华人受重法,洋人受轻法,已觉不均。 今即以人命论,华人犯法,必议抵偿,议抚恤,无有能幸免者;洋人犯法,从无抵偿之事,洋官又必多方庇护,纵之回国,是不特轻法所未施,而直无法以治之矣。 此无他,有司无权之故也。 为今之计,既不能强西人而就中法,且莫如用洋法以治洋人。 按烟台条款,有照会各国议定审案章程之约。 赫德亦谓华洋讼件,宜定一通行之讯法,通行之罪名,乃能经久无弊。 近闻美国与日本议立新约,许归复其内治之权,外人皆归地方官管辖。 中国亦宜于此时商之各国,议定条约:凡通商口岸,设立理案衙门,由各省大吏遴选千员,及聘外国律师各一人主其事;凡有华洋讼件,均归此衙门审办。 其通行之法,宜参用中西律例,详细酌核;如犹不能行,即专用洋法亦可。 何也? 治华洋交涉之事,本与中国自治之法不同。 以①有司即官吏。 洋法治华人,所以使华人避重就轻也。 以洋法治洋人,所以使洋人难逃法外也。 补偏救弊,舍是无他术矣。 夫条约之要义,固不止此二端,而以此二端为最巨。 骤与之商,未必肯听。 则于无形之中,潜寓转移可也。 即不然,用以抵其所索之款可也。 若夫法国之约,莫如约束教民,俄国之约,莫如清理边界,似皆宜于通行之约之外,别立专条。 其间几微之得失,实为中国安危之机,是又当以全力注之者矣。 边防跨两洲之地,负北冰海而立国,利则乘胜进取,不利则蓄锐观变,有长驾远驭之谋,有居高临下之势,则俄罗斯固天下莫强之国也。 迩者泰国诸国,畏俄忌俄,如六国之摈秦。 据守海道,扼其咽喉,俾俄之水师不得纵横四出。 俄人亦以久居陆路,未骋厥志,辄思发愤为雄。 土耳其一役”①,觊得黑海为训练水师之地,及英人出而阻挠,始立约罢兵,然已割土国腴壤,立为附庸之国者四,俄之号令,骏唚越黑海而南。 彼又于欧、亚两洲之间,蚕食诸小国,烽火将达印度北境,英之君臣旰食深谋,而无如何也。 德人借俄之援,以破法而弱英,英亦熟视而不敢救。 而德、奥诸国之于俄,又未尝不畏而防之。 然则俄为欧洲诸国之忧①即1877 至1878年间,俄国取得对土耳其的战争的胜利,参与了瓜分土耳其的国际会议。 也久矣。 虽然,俄之忧在欧洲者显而缓,俄之忧在中国者隐而重。 何也? 俄之边境包中国东西北三面,横亘二万里,自踞守伊犁之后,其近边浩罕诸国与哈萨克、布鲁特诸部,彼皆以兵威胁服,已不啻撤我外藩。 东三省自黑龙江以北、绥芬河以东瓯脱之地,割归俄属者数千里,不特库页岛为俄所有,即吉林所属割去之地已多。 其野产貂,其人渔猎,俄人建屋垦荒,开铁厂,侍糗粮,买牛羊,设轮船公司于黑龙江上,经营井井,殆有深意。 且彼所居之图们江口,距陪都根本之地,千里而近,形势尤嫌单薄。 又闻宁古塔、珲春等处旗民,每被俄人侵侮陵暴,至不能安其生理,且时有寻衅之意。 夫以欧洲诸国,与俄人比权量力,非不互有胜负,然不能不畏之者,地势使然也,中国兵力饷力,未逮欧洲一大国,而彼尚可合纵连横以拒之,则其势盛而中国之势弧;诸国扼守要害不过数处,非若中国之防不胜防,则其势专而中国之势散;而况中国练兵制器之精,传信行军之捷,百不如西人。 俄非无事之国,不得于西,将务于东,此必至之势也。 然而近数十年来,幸获相安者,何也? 俄之先世为元所逼,危感甚矣,今虽国势中兴,而余威尚震。 我朝康熙、乾隆全盛之时,-定黑龙江边界,再定准回诸部,辟地万里,威声遐播,俄人拱手奉约,不敢稍有异言。 厥后乘英、法之变,割我黑龙江北境”①,而尚无大隙①1858 年俄国乘英法联军进攻天津、威胁北京之际。 用武力迫使清将军奕山订立了中俄璦珲条约,割去黑龙江以北、外兴安岭以南六十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領土归俄国所有。 也。 迄于今日,其贪得无厌,窥中国物产之丰,而求济其欲者,俄之商民也;其恃强求胜,稍有违言,不尽恪守约章者,俄之边吏也;至俄之君相,虽不能无动于商民与边吏之言,然以两国和局逾二百年,长虑却顾,未肯轻于一发,非若英、法以力相竞,深知中国之虚实也。 为中国今日计,宜因其机而导之,师老子“善胜不争”之训,守孙武“知彼知己”之谋,略细故而昭大信,使之无隙可乘,中国乃得以其暇讲求一切富强之具,事固大可为也,时亦大可乘也。 若夫目前自固之策所最宜注意者,在东三省,其次则新疆,其次则内外盟蒙古。 蒙古之日就贫弱,殆气运使然,中国宜扶持培护,使各保分地,常为北方藩卫。 新疆初复之区,非屯劲旅不足以捍御回寇,其忧在经饷之难筹,然其物产有金、铜、铅、铁、盐、皮、玉、棉花、药材,有雪泉灌溉之利,诚能广兴屯田,以裕军食,招民耕垦,而收其什一之赋,采铜铸钱以便民用,定盐课、兴矿利、流通百货,以榷厘税,数年之后,内地协饷可减其半,庶各省之力少纾,而新疆亦稍足自立,斯为经久之道。 至东三省中,吉林五方杂处,风气偷弱,山中金匪不下十余万,固宜设官分泛,力图富教,常以游兵驱剿,渐清金匪之源。 黑龙江马队,夙昔称强天下,今其旧兵虽已耗散,而民风朴劲,募练尚易为力。 鄂伦春猎户枪无虚发,熟习山径,俄人所惮,宜结以恩信,籍其人数而稍部勒之,酌给口粮铅药,无事则习其业,有事则资其力,可以节饷糈而设无形之备。 且黑龙江地居极北,尤为要冲,宜择忠清强毅知兵之重臣,实力经营,宽筹其饷,而假以事权,需以岁月,庶其有济。 凡此皆当今筹边之要务,而不可一日缓者也。 然探其本,则筹边不过自强之一端。 中国筹边之要,在中外上下戮力一心,精求自强之术而勉行之,则不言防边而边自固矣。 邻交古之豪杰论交邻之道,不外两端:诸葛亮之以蜀抗魏也,知吴之可结为援也,故曰释怨以联和,伍员之为吴谋越也,以其同壤而世为仇仇也,故日去疾莫如尽。 今与中国同处一洲之内,而国势稍足自立者,莫如日本。 论外侮之交侵,不能不树援以自固也,宜有吴蜀相亲之势。 然日本人性桀黠,蔑视中国,彼将以远交近攻之术,施之邻邦也,实有吴越相图之心。 其机甚迫,而其情甚可见也。 盖日本在唐宋以前,未尝不朝贡中国,其后平氏、源氏、北条氏、足利氏、织田氏、丰臣氏、德川氏,迭执兵柄,倔强东海之中,国主虚拥神器者,逾七百年。 元代误用驽将,突遇飓风,弃师海外,是天意欲存日本,非其战胜之功也。 明之中叶,边备日弛,海滨奸民,诱倭人为寇掠,而彼常有轻中国之心。 十数年前,彼国中多故,诸侯群起而力争,德川氏狼狈失据,因以黜大将军,而列藩亦废,尽改郡县,唚唚乎有强干弱枝之势;又大开互市,崇尚西法,甚至改正朔,易服色,建置铁路、电线、机器之属,不遗余力,国债至二万万以外。 近又购铁甲船于英国,西人啧啧称许,而彼之气焰益张。 夫彼之所以不惜重费,经营如此其勤者,必日有所取偿也;彼之所以敬事西人,交际如此其密者,必日可以求助也。 然彼有所益,则必有损者在矣;彼既日强,则必有弱者在矣。 窃尝为日本踌躇审度,知其志必不仅在朝鲜、琉球也。 何也? 朝鲜、琉球壤地之博,民物之丰,不逮中国之百一也。 且日本之在海滨,亦多事矣。 数年之中,一入台湾,再议朝鲜,三废琉球。 今其兵船且游历至福建,隐有耀武之意。 彼盖自谓富强之术,远胜中国,故欲迫中国以所难堪,使我怒而启衅,而彼乃得一试其技。 幸而获胜,彼固可任其取求,万一不胜,彼恃西人为排解,决无亏损于其国,其为谋亦狡矣。 故此时琉球之废,非谓其地足贪,民足用也,彼特以此尝中国也。 中国而力与之校,固藉为开衅之端;中国而不与之校,亦愈知中国之弱。 渐且南犯台湾,北攻朝鲜,浸寻达于内地,殆必至之势矣。 今试就日本近事,与中国絮长校短而论之:日本仿行西法,颇能力排众议,凡火轮、舟车、电报及-切制造贸易之法,稍有规模,又得西人之助,此其自谓胜于中国者也。 然日本土地人民,不及中国十分之一,国债累累,岁入之款,半输息银,则其饷不足恃也。 国库空虚,百用仰给纸币,纸币不能用之国外也。 一旦有事,船炮军火,皆无可购,则其械不足恃也。 日本近更军制,寓兵于农,通国陆军常额,不过三万二千人,则其众不足恃也。 惟彼海军有战舰十五号,大炮数十尊,不尽新制,毁之者曰朽败难用,誉之者日操练颇精。 兵之精不精,必经战阵而始显。 日本以西法练兵仅逾十年,未经战阵,核其实当与中国相等。 彼西人之称之者,要不过阿好之言,亦挟为恐喝中国之具耳。 况日本自变法以后,悍将骄兵之失职,废藩旧族之怀怨,常思乘间蜂起,以綺执政诸大臣。 彼又北畏俄人,西防中国,苟势有不支,西人且易袒护而为窥伺。 彼之政府筹之审矣,所以未敢径与中国为难,而必以琉球试其端者,职此之由。 然则日本虽诡谲,仍视中国之举动以为进止也明矣。 夫今之时势,与元明迥异。 自强之权在中国,即所以慑伏日本之权,亦在中国,彼可购而得者,我亦可购而求,彼可学而能者,我亦可学而至,而况中国之才力物力,十倍于日本者哉。 琉球蕞尔国①,,存亡绝续,原不足为中国轻重,然日本相侵之志,危矣迫矣,傀焉不可终日矣。 中国于自强之术,不宜仅托空言,不可阻于浮议。 诚能一日奋然有为,而决之以果,课之以实,固旋至而立有效者也。 是故为今日计,御俄人之道利用柔,非柔也,化其争竞之气也;御日本之道利用刚,非刚也,示以振作之机也。 军志有之日:“上兵伐谋,其次伐交。 ”夫诚措注得宜,则敌之狡谋可戢,行且介西人以求成于我也,而西人之交,又何必不合于我也? 利器盖尝观于壮士之赴斗,以有器与无器校,则有器胜;以①蕞尔:小貌。 《三国志·魏志·陈留王奂传》:“蜀蕞尔小国,土狭民寨。 ”利器与不利之器校,则利器胜。 匹夫杖剑,虽被褐怀宝,而暴客不敢睨者,气夺于所畏,备豫于先事也。 中国比年以来,讲求制敌之利器,各省所购新式前膛后膛大小洋炮不下数百尊,所购所制之新式后门洋枪不下数万杆,其余水雷及师丹式炮船,均已逐渐购备,御西人虽不足,御东人则有余矣。 然西人所以夸诩日本,日本所挟以傲中国者,则彼有铁甲船而我无之也。 盖闻日本定购铁甲船三号,原质本系木船,其上面蒙铁不过厚三四寸,其马力不过二百八十匹,其价不过每船三十万金,非真铁甲船也。 又闻外洋铁甲船最大者,其机器有一千五百匹马力,食水太深,中国口岸恐难购用。 盖船价之高下,视船之精粗、大小、厚薄、新旧为准的,其式固各有不同,其价亦难以悬断,非. 由驻洋明练之大员,精心考校,无从得其要领。 姑就一时济急之用约略计之:夫日本三船之价,不满百万,今中国诚能筹银三百万两,则视日本已三倍有余矣。 就中国口岸相需之船,大小参用,少则可购四号,多或至五六号。 非必用之以摧敌也,但使得此利器,坐建无形之威,则假托者自恧然而气馁,旁观者亦竦然而神惊,不待两阵交锋,可以潜消邻衅,已省无穷之费。 否则,彼欲骋所长,其势必迫我以交锋;否则,彼所购之铁甲船三号,其穷亦必取偿于我。 此中之得失利病,不待智者而决矣。 虽然,当此经费支绌之际,即寻常用度,已日不暇给,何能复筹额外巨款? 优时者知难设法,不得已而为筹借洋债之一说。 夫使中国果万无可筹,暂借外资以展大计,固无不可。 惟外洋诸国,如土耳其之颠危,西班牙之贫弱,日本之困匮,皆为国债所累,甚者罄岁入之款,不足以供息银,于是苛敛横征,而内变迭作。 中国债项仅逾千万,近年各省关饷额,为洋款所分,已觉异常耗竭,况西征之饷,借息加重至一分二厘,西人遂视为成例,不肯少让,设因累于输息,而辗转加借,十年之后,积累益巨,利不胜害,不可不慎也。 然则洋款之难借如此,经费之难筹如彼,利器终不可致乎? 谨查光绪二年,部拨西征饷银二百万两,由库存四成洋税提出批解,仍划各关应解海防经费之半,分年归款,此诚转移之妙术也。 计此三四年中,所省之息银,已近百万矣。 夫库储重款,原所以备缓急非常之用。 今邻国之侮,甚于回寇,海防之棘,重于边疆。 可否援照成案,拨发部库存银二百万两,以为创制利器之用,仍以沪关二成洋税,及粤、潮、闽、浙、山海五关四成洋税之半,分年划补。 如此一转移间,则以海防之费,用之海防,不待筹拨于各省,而帑项无亏缺之虞,不受盘剥于外人,而器械有克期之举。 再援照同治十三年筹办江防成案,截留长江三关四成洋税,一岁所入,几可敷三百万之数。 其养船之费,则各处所解南北洋之款如无缺额,尚可勉供。 其驾船之才,则江海水师宿将,与出洋学生武弁艺成而还,皆可以备遴选。 月中国所造之木轮兵船,如无铁甲船以相依护,亦不能以成军。 盖木轮得铁甲而气始壮,铁甲得木轮而势益张也。 古人有言:“器械不利,以其将卒予敌也。 将卒不练,以其器械予敌也。 ”是故,有是船即不能不练兵,不能不选将。 而欲驾驭将领,日起有功,则推择统帅,尤其至急者矣。 或日,以区区琉球之故①,而滋劳费可乎? 不知日本所图,并不在琉球也;我之所重,亦不在琉球也。 设令日本复封琉球,而利器之购逮尔中止,则彼愈有以窥我之因循,或且伺间思逞,将迫我以不得因循之势。 诚及此时毅然振奋,特发重资,入西厂,访善式,订期定造。 彼西人必先动色相告,传播遐迩,固可稍戢其扬日本抑中国之心。 日本闻中国之有备也,亦必知难而退,或者器未至而彼先服也。 此古人先声后实之妙用也。 敌情联泰西各邦以谋中国,其势可虞;分附近邻邦以合西人,其势更可虞。 日本之依附西人,妄有觊觎,天下共知之矣。 然东西皆有约之国,按之公法,一国不协,各国可以从中调停。 而今日之中国,断不能得之于西人者,何也? 彼西人之始至中国也,中国未谙外交之道,因应不尽合宜。 彼疑中国之猜防之,蔑视之也,又知中国之可以势迫也,于是动辄要求,予之以利而不知感,商之以情而不即应,绳之以约而不尽遵。 今中国虽渐知情伪,而彼尚狃于故智,辄思伺中国有事以图利也。 中国以琉球之故,与日本稍有违言,英、德使臣虽未干预,若使与闻此事,彼必虚张日本①即日本在光绪五年(1879年) 并乔了琉球国。 该国位于日本九州岛同中国台胯省之间,包括大隅、吐噶喇、奄美、冲绳和先岛五组群岛。 之声势,以胁持中国;彼必代日本护其短,而故评中国为非;彼必稍损中国以益日本,因以市恩于日本;彼必反谓损中国者为助中国,因以责报于中国。 夫西人于条约公法研之甚熟,岂无真是非者哉? 然彼欲善自为谋,势固必出于此也。 往者日本将废琉球之时,昌言不愿各国公使与闻,彼素恃西人为党援,尚且如此。 中国亦宜用此例,或逆拒于无形,或昌言而布告,勿使西人参与其间,则进止自由,可免掣肘之虞矣。 或日,然则中国有事,各国调停之说,终不可恃乎? 日,此其机仍在中国而已。 中国能自强,即邻邦启衅,各国出而调停,未尝无小益;中国未能自强,而狡寇争雄,各国因之玩侮,必致有大损。 况今驻华各使惟利是视,又值修约之际,蹈瑕伺间,诡谋百出,不豫为之防,是倒持太阿以授之也①。 至若美前总统位望较崇,宅心敦厚,未染虚诈之习,不妨倚为排解。 法、美、荷兰三国,旧与琉球有约,其驻倭公使,不妨联为指臂。 但恐倭人性情坚韧,未必肯听耳。 若幸而转圜,固有裨补,即终不见纳,亦无后患也。 或日,天下强邦,皆有独亲独厚之国,然后缓急足倚;中国孤立久矣,今诚于修约时稍让以利,其可使之亲厚我乎? 日,相亲厚之道,在布置于平日,非一朝一夕之故。 今中国让之以利,彼且谓恫喝而得之也,必有得步进步之心,是让之仍无益也。 若夫英、法相亲以拒俄,俄、德相亲以制法,德、奥相亲以主东欧之政,彼其①太阿,亦作“会阳”。 中宝剑名。 先未始非仇敌也,一旦释怨修好,则一国顺而全局为之转移。 中国与美有相助之约,则美可亲;与俄为最旧之交,则俄可亲;其他若英若德若法,苟可结约,均宜因势而导之,迎机而赴之,而此中得失,则以识彼性情为枢纽。 盖尝考西人之俗矣,西人以交际与交涉判为两途,中国使臣之在外洋,彼皆礼貌隆洽,及谈公事,则截然不稍通融。 中国之于各使,亦宜以此法治之,是让以虚而不让以实也。 西人于练兵、造船、制器,及一切技艺,喜自耀其所长,未尝秘为独得。 中国诚能切实讲求,彼谓我有自强之道,先已敬慕悦服,又知我不相鄙薄,不难罄中藏以相示,或时以微利啖之,是得其技而兼得其心也。 西人颇尚豪爽,而又好为不情之请以给中国,中国宜择其可允者允之,不可允者,不妨直指利弊,告以必不能行之故,彼亦词穷而气沮,是折其非乃能折其心也。 得此数者,以与西人从事,复由驻洋公使察其隐情,随宜措注,但能于诸国中得其一国,而诸国无不相助矣。 近闻日本与美议立新约,美许归复日本内治之权利,日本许增两口通商以酬答之。 夫此有所赠,彼有所答,是名为相让而实无所失也。 而有事时可得合纵连横之助,又何惮而不为哉? 且中国地博物阜,西人通商所获之利十倍于日本,彼于日本何所爱,必厚彼而薄此哉? 亦在得其道而已。 夫诚得西人以为外援,彼日本区区之国,将从风听命之,不暇,尚何桀骜之有? 藩邦昔者齐桓公合诸侯,致江、黄。 管仲日:“江、黄远齐而近楚,若伐而不能救,则无以宗诸侯矣。 ”桓公不听。 楚伐江灭黄,君子闵之;厥后卫人灭邢,莒人灭鄭,虽以齐晋之强大,不能过问。 此无他,形势使然也。 中国朝贡之邦,有定期者六:日朝鲜,日琉球,日越南,日缅甸,日暹罗①,日南掌②。 朝鲜、琉球最恭顺,越南次之,其余三国不过羁縻勿绝而已。 往者英人自印度入缅,割其西南边要地;近因国中多故,失好于英,有日蹙百里之虞。 暹罗. 国势稍完,近亦亲慕西人,用其政俗,且绝中国朝贡。 南掌介暹、缅之间,东西交迫,蚕食过半,若存若亡。 此三国者,中国既不能护之以力,又不能服之以威,宜以度外置之,止其贡使,彼有急难,亦勿与知,但严修吾边备而已。 至如朝鲜,襟带海表,屏障中原,无朝鲜则辽水东西,皆将受警。 越南毗连两粤,孱弱已甚,屡为群寇所扰,非援以偏师,不足以固吾边圉。 琉球为日本所废,中国虽争之无益,然又未可默默也。 三者必皆有以处之。 窃谓救琉球之患,宜待其变;去越南之患,宜审其机;防朝鲜之患,宜变其习。 夫琉球弹丸小岛,遏近日本,其不能托庇中国,势也;‘中国受其朝贡,本至微薄,不必因此兴兵构怨,亦①暹罗即秦国。 ②南孳即公元857年在今老扯琅物拉邦建立的国家,曾与我国在经济文化上有密切联系。 势也。 然日本无故废灭琉球,国人之清议不与者半,主其谋者萨摩人耳,彼遣兵设官,劳费不赀,而琉球地极硗瘠,固毫无所得。 中国宜明示不贪朝贡之意,留余地以自处,兼诘其灭人宗社之故,仗大义以执言,仍于自治自强之道,实力整顿,亦即张我虚声,仿日本兵船来游之意,常选船游历东洋,以习海道。 彼初得琉球,屯兵弹压,坐耗巨费,又冒不韪之名,国人之基萨党者,必起而议其后,度彼不能无悔。 俟其悔而图之,或遣大臣往议,隐予以转圆之机,则事易决也。 故日宜待其变。 若夫越南为法人所侵削,失地六省,虽与法人立约议和,而国势陵夷,殆难复振。 李扬;才窥其可侮,从而生心,纠数千之党,徘徊边外,睢盱窜伏,谅不过草窃之辈,决非枭雄之才。 然越南军久疲不练,贼既陷踞数城,有趋逼东京之势。 前者中国发兵万余,由桂林出镇南关,逾二千里,出关追贼,复千余里,道远兵. 多,馈饵难继。 贼复据险不战,以老我师,设稍有不利,损威非浅。 为今之计,不必临以宿将重兵也,宜简精锐三四干人,选资望稍轻而知兵者,率之以扼贼后,相机进剿;别遣兵轮船一二号,载精卒千余,往护越南之东京。 东京为通商巨埠,江海深通,往来得飙忽之机,粮械有转运之便。 彼既虑我之夹击,又未测我军多寡,其众必闻风惊散。 斯时进止机宜,仍用越南人为向导,越南人心既固,自可扼守城隘以绝其粮,招谕土寇以孤其党,联络民练以布其势。 彼进退失据,必可成擒,所谓出奇制胜者也。 故日宜审其机。 若夫朝鲜幅员之广,非不足与日本相埒,无如僻在东海,颛颛自守,日即贫弱,俄罗斯环其北,日本通其南,并思观衅而动,彼必不能御也。 议者威谓宜劝朝鲜与西洋诸国立约通商,俄、倭有事于朝鲜,西人忌其吞并,且碍于商务也,必起而助之。 此诚牵制之良策也。 然朝鲜风气未开,劝之必不肯听,就令见听,而彼与诸国相处,因应必不合宜,事变滋多,是引敌入室也。 今欲使朝鲜善于择交,必先扩其闻见。 按朝鲜有遣生徒入国子监读书之例,宜选其聪颖者,调入同文馆,课以洋学,数年之后,咨回本国,随才录用。 中国所刊条约公法,及译刻洋学诸书,酌颁若干部于其国,渐摩既久,庶使自知孤立之形,亦渐求保邦之略。 此说虽若迂缓,而实治本之图也。 故日宜变其习。 夫如是,则琉球、越南已然之患,有以救之;朝鲜未然之患,有以防之;字小之道,不外乎此。 其余力所不能及者,宜于无事时早为之计。 不为之计,恐又有如琉球之事也。 或日,万一琉球复国,中国将仍以藩服待之乎? 日,中国之不能保琉球,地势限之也;即幸而复国,亦必设变通之法,俾可持久;否则中国以朝贡之虚名,动受制于日本也。 而今则尚未遑议此也。 商政昔商君之论富强也”,以耕战为务。 而西人之谋富强也,以工商为先,耕战植其基,工商扩其用也。 然论西人①商君即战国时的商鞅。 致富之术,非工不足以开商之源,则工又为其基而商为其用。 迩者英人经营国事,上下一心,殚精竭虑,工商之务,蒸蒸日上,其富强甲于地球诸国。 诸国从而效之,迭起争雄。 泰西强盛之势,遂为亘古所未有。 夫商务未兴之时,各国闭关而治,享其地利而有余;及天下既以此为务,设或此衰彼旺,则此国之利,源源而往;彼国之利,不能源源而来,无久而不贫之理。 所以地球各国,居今日而竞事通商,亦势有不得已也。 今以各国商船论,其于中国每岁进出口货价银在二万万两上下,约计洋商所赢之利,当不下三千万,以十年计之,则三万万,此皆中国之利,有往而无来者也。 无怪近日民穷财尽,有岌岌不终日之势矣。 然则为中国计者,既不能禁各国之通商,惟有自理其商务而已。 商务之兴,厥要有三:一日贩运之利。 自各口通商,而洋人以轮船运华货,不特擅中西交易之利,抑且夺内地懋迁之利。 自中国设轮船招商局,而洋商与我争衡,始则减价以求胜,继因折阅而改图①。 彼之占我利权者,虽尚有十之四,我之收回利权者,已不啻五之三,通计七八年间,所得运费将二千万,虽局中商息,未见赢余,而利之少入于外洋者,已二千万矣。 所虑者,一局之政,主持不过数人,控制二十七埠之遥,精力已难遍及;又自归并旗昌之后,官本较多,万一稍有蹉跌,其势难图再举。 夫事之艰于谋始者理也,而人之笃于私计者情也。 今夫市廛之内,商旅非①折阅,犹言折本,亏本之意。 无折阅,而挟赀而往者踵相接,何也? 以人人之欲济其私也。 惟人人欲济其私,则无损公家之帑项,而终为公家之大利。 为今之计,虽难用众建少力之法,骤分数局,他日如必有变通之势,或即用局中任事之商,兼招殷实明练者,量其才力资本,俾各分任若干埠,无论盈亏得失,公家不过而问焉。 此外商人有能租置轮船一二号,或十余号,或数十号者,均听其报名于官,自成一局。 又恐商情之相轧也,则督以大员而齐其政令;恐商利之未饶也,则酌拨漕粮而弥其缺乏。 但使商船渐多,然后由中国口岸,推之东南洋各岛,又推之西洋诸国。 经商之术日益精,始步西人后尘,终必与西人抗衡矣。 其利岂不溥哉? 一日艺植之利。 今华货出洋者,以丝茶两款为大宗。 而日本、印度、意大利等国,起而争利,遍植桑茶。 印度茶品,几胜于中国;意大利售丝之数,亦几埒于中国。 数年以来,华货滯而不流,统计外洋所用丝茶,出于各国者,几及三分之二。 若并此利源而尽为所夺,中国将奚以自立? 是不可不亟为整理者也。 整理之道,宜令郡县有司劝民栽植桑茶。 盖种桑必有高亢之地,而种茶恒在山谷之中,非若罌粟之有妨稼穡,是在相其土宜,善为倡导而已。 其缫丝之法、制茶之法,有能刻意讲求者,宜激劝而奖进之。 至于丝茶出口,十数年前,以加税为中国之利,今则各国起而相轧,一加税则价必昂,价昂则运货者必去中国而适他国,而税额必为之大减。 夫西洋诸国,往往重税外来之货,而减免本国货税,以畅其销路。 今中国丝茶两宗,虽不必减税,亦不宜加税。 但使地无闲旷,则产之者日益丰,而其价日益廉,即出口之货日益多,不特于税务有裨,亦为民兴利之一大端也。 一日制造之利。 英人用机器织造洋布,一夫可抵百夫之力,故工省价廉,虽棉花必购之他国,而获利固已不赀,每岁货价之出中国者数千万两。 中国海隅多种棉花,若购备机器,纺花织布,既省往返运费,其获利宜胜于洋人。 然中国虽有此议而尚无成效者,何也? 创造一事,人情每多疑沮,其才足以办此者,苦于资本难集,而一二殷商,又以非所素习而不为,此大利所以尽归洋人也。 窃谓经始之际,有能招商股自成公司者,宜察其才而假以事权,课其效而加之优奖,创办三年之内,酌减税额以示招徕,商民知有利可获,则相率而竞趋之。 迨其事渐熟,利渐兴,再为厘定税章,则于国课必有所裨,推之织毡、织绒、织呢羽,莫不皆然。 夫用机器以代工作,嫌于夺小民之利。 若洋布以及毡绒呢羽,本非出自中国,中国多出一分之货,则外洋少获一分之利,而吾民得自食一分之力,夺外利以润吾民,无逾于此者矣。 是故中国之于商政也,彼此可共获之利,则从而分之;中国所自有之利,则从而扩之;外洋所独擅之利,则从而夺之。 三要既得,而中国之富可期,中国富而后诸务叮次第修举。 如是而犹受制于邻敌者,未之有也。 船政今将乘时势,规远图,修利器,上之固我藩篱,成军于海峤,次之兴我贸易,藏富于商民,则整理船政,其急务矣。 自闽、沪设厂仿造轮船以来,迄于今日,华匠能以机器造机器,华人能通西法作船主,功效不为不著;然造船愈多,则养船之费愈重,闽厂“以经费支绌告者屡矣。 局外不察,从而议之,至谓工厂可撤,轮船可废。 不知西人每造一器,成一艺,其劳费倍蓰于中国。 先难后获,凡事皆然。 夫为之而旋辍,不如其勿为。 掷千百万之巨款,忽弃已成之功,灰志士之心,长敌人之气,失策莫甚于此矣。 虽然,欲理船政,必先筹费,船政日渐扩充,而专待公家之帑项,其势固有所不支。 往岁议定华商雇买轮船章程,然自招商局外,并无商人在厂租造轮船者。 何则? 中国商务既未甚兴,即有一、二购船之商,亦远赴外洋各厂,盖以洋厂购船之价,较廉于华厂造船之价也。 然则中国之船政,欲广招徕,莫如研求厂务,俾船价与外洋相等,必无舍近图远之人。 欲谋持久,莫如经营商务,俾用船与外洋相等,必有日新月盛之象。 况商船既多,则入厂修船者,迭至而不穷。 而租船造船之商,皆事势所必有。 他日由一厂分为数厂,而公家之帑项,可毋甚费,且船商既盛,而兵船不. 患无养之之资。 是论今日之船政,舍振兴商务,无他术矣。 若夫目前补救之策,如奉天、直隶、山东、浙江等省,已各调轮船一二号,为巡洋捕盗之用,而供其岁费,所以稍纾船厂之力也。 然节于此,仍费于彼,亦非可久之道。 是宜察沿海水师之可减者,若红单艇船,若阔头舢板,各裁去数十号,或分防陆勇裁去数百人,均可养兵轮船-号。 在各省大吏,相其形势而酌剂之,而轮船之分隶各省者,又当得精研洋学、闳达沈毅、知兵之大帅,统归节制,以壹号令,每岁会操一二次,察各统将之勤惰能否而进退之。 庶中国多造一船,可多得一船之用矣。 虽然犹未也,闻华民之寓居外洋也,往往以势孤气绥,为他国之人所轻侮。 盖西洋通例,虽二三等之国,莫不有兵船巡历外埠,名为保护商人。 曩者扬武练船游阅东南洋各岛,而吕宋旅居华民,喜色相庆,至于感泣,以为百年未有之光宠。 一埠如此,他. 埠可知。 间尝取海外华人之数,合佣工商贾并计之,吕宋一岛约四五万人,新加坡及槟榔屿诸岛约十万,美国旧金山及其近埠约十四万,流寓越南及西贡等处约三十万,古巴、秘鲁各十余万,其他若日本、若新金山、若太平洋之檀香岛,厥数或逾万,或不及万。 凡华人聚居之处,莫不有会馆,有经董,彼皆自愿集资,引领以望华官之至也久矣,而兵船抑无论也。 盖养一兵船,岁费不过二万两,以一埠六万 人计之,每三人而蠲费一两,尚易为力,况其中! 必有殷实商人为之倡者。 彼略有所费,而藉华船保护,稍张声势,便足与诸洋人齿,偶有交涉,隐受无穷之益,此必华民所乐闻者也。 为今之计,宜告驻札各国公使,如各埠华民,有愿得中国兵船以壮声威者,自筹岁费报明领事,领事请公使咨船政,船政酌度拨遣,或一年调还,或半年调还,再选他船更番前往,藉资游练。 如一埠不能养一船者,或数埠共养一船,使之往来于其间。 中国有事,则悉数召归,以备调遣。 夫如是,船|厂 无养船之费,而获捍御之资;兵船无坐食之名,而有历练之实;商贾佣工,蠲费不多,颇沾利益;公使领事,权力虽弱,亦倚声援。 盖一举而数善备焉。 而中国商船之远适他邦,未始不以此为之嚆矢,是又振兴商务之要端也夫。 矿政今天下日趋于贫之故,大端有二: 一则商务不盛,利输于外,犹水之渐泄而人不知也;一则矿政未修,货弃于地,犹水之渐涸而人不知也。 盖天地生人、养人之具,火化之用,莫大乎煤;转移之用,器械之用,莫大乎五金,此中外不易之势也。 中国于取煤之法,虽研之未精,而民间犹或务之;其取五金之法,则废而不讲久矣。 《周礼·师人》一官,掌金玉锡石之地,若以时取之,则物其地图而授之。 知古圣人经纬天下,所以为斯民利用厚生者,筹之盖详。 《汉书·地理志》州郡有铜官、铁官者凡数十处。 迄于唐朱,未尝不采取五金,其事时见于史传。 自明之晚季,以矿税为厚敛之端,. 宦竖四出,征求无艺,有司因之苛派百姓,海内骚然。 当时既受其弊,后世遂相戒不敢复议。 此矿政所以不修也。 近数百年来,天地菁英之气,郁而不发,乡曲土豪与无业游民,遂敢纠党开矿,作奸犯科,抗拒官吏,幸而逐之,当事者虑其易聚难散,不得不封闭矿洞,垂为厉禁,而矿政益以不修矣。 由前之说,弊在所任非人,藉. 其名以渔利,而并无其实,固不当因噎而废食也。 由后之说,弊在委弃宝藏,故玩法者欲起而攘之,将防玩法之民,先收自然之利。 苟上有治之之法,而民自难循于法之外也。 然而犹有狃于故见,而或疑为多事者,亦可谓不审于时与势之宜者矣。 夫民于五金之用,一日不可缺,一人不可无。 今以天下之大,而所用铜铁,皆仰给外洋。 至于金银,如英美所属之新旧金山,每岁出于矿者数千万,奚啻取之如泥沙。 中国无生之之道,仅以古昔所有,互相转输,又己用之尽锱铢。 通商以来,仅三十年,面外国日富,中国日贫;复数十年,则益不可支矣。 是可不筹所以振之哉? 且中国矿产之饶,甲于地球诸国,苟善取而善用之,固大可为之资也。 而论采取之道,则官商分办之外,惟矿屯一法为最善。 何以言之? 今天下额设绿营之外,每省各有防营,无事坐食,既糜巨饷,去之又不足以建威销萌,益示弱于邻敌。 是以新疆之豫军、畿辅之淮军,莫不经理屯田以裨军食,其他如河防、水利、炮台、城垣诸工,亦往往借助于各营,此诚撙节财用、酌剂盈虚之要道也。 窃闻西南滇、黔、楚、粵、陇、蜀诸省,五金并产,宝气充积,诚撣矿苗最旺之山,每省先拨一二营试行采炼,于以创开风气,逐渐推广,有六利焉。 向闻佣工开矿,一人所获,每敷一人之食,如得佳矿,即有赢余。 营勇开矿,计每丁终岁所获,即不能抵所支之饷,如或仅抵十之五六,亦可省营饷之半也。 若矿屯渐多,即所节甚巨,其利一。 勇丁游闲无事,浸至习成骄惰,骚动闾阎。 今于操练之余,课以矿务,使之勒动于山谷之间,犹得葆其朴勇之气,其利矿产皆在穷岩绝峤辽廓之区,于此分屯各营,则苗蛮有慑服之心,客匪绝占踞之望,其利三。 官商开矿,筹本最难,本之难筹,尤以工费为大宗。 营勇有额支之饷,经始之初,只须购机器,订矿师,成本既轻,事乃易集,其利四。 矿务既兴,则运送必有舟车,淘炼必有工匠,未始非小民谋食之资,其利五。 无论金银铜铁,中国之所出渐多,则外洋之来者渐少,一年计之而不足,数十年计之而有余,其利六。 有此六利,则矿屯之举,尤胜于官商之经营也审矣。 若夫选将领,择官吏,联民情,定规制,则恃乎各省大吏之体察情势,访求人才,视其意之轻重,而效之大小判焉。 昔宋苏,轼治徐州,以利国监为铁官,商贾所聚,凡三十六冶,冶各百余人,采矿伐炭,多强力鸷忍之民,欲使冶户各出十人,籍其名于官,授以刀槊,教之击刺,每月庭集而阅试之,以待大盗,此寓强于富之术也。 而矿屯之说,则足以寓富于强。 推而行之,富一方可,富天下亦可。 譬犹导水者之引其泉,将滚滚而不竭也,而岂有泄涸之患也哉? 利权一自来有天下者,取诸民以制国用,即量所入以治民事,此古今不易之通义也。 孟子论取民之法,准乎什一,以为轻平此与重乎此,举非尧舜之道。 盖必如是而后用可足,用足则事治,事治则民治也。 后世幅员日广,道路之转输有费,官吏之征调有费,往往取之甚轻,而民之所供已至数倍。 况地之肥硗,民之勤惰,万有不齐,于是取民之制,不得不务从其俭,以恤民艰。 我朝承明代加赋之后,悉除一切无名赋额,厚泽深仁,旷古未有。 通计一岁取诸民者,惟. 江浙腴壤,于什一为近,此外由内地推之边省,又推之瓯脱荒远之区,有数十而取一者,有数百而取一者,并有羁縻勿绝,一无所取者。 盖地旷民贫,不得不薄赋以示绥怀,相承久矣。 然其当治之事,当设之防,或更倍于内地,又不能以取之者微,而置之不理。 故合计天下地丁正赋,约二千余万两,仅足供绿营兵饷之用,而其余出款尚繁,入款有限,即令无偏灾,无大役,犹且汲汲不遑。 迨稍值事变,不得已而议开捐例,议减俸廉,议令州县摊捐各款,所得甚隘,而其弊不可胜穷也,所节甚微,而其耗不可胜言也。 曩者粤孽构难①,一时名臣谋士创为榷货抽厘之法,诚以有寇不能不募兵,有兵不能不筹饷,自然之势也。 明之晚季,军饷皆出于加赋,一丝一粟必取之力田之农,农之谋食也艰,稍夺其事畜之资,即已流亡失业,所以流寇愈炽,驯至事不可为。 若夫厘金悉取诸商,商有余赀,以营贸易,莫不自顾身家,且所抽之厘,仍加诸所售之货之价,则于商并无所损,而其利实取之众人,所以积少成多,而民无大怨。 各省厘金最旺之时,通计岁收不下千万两,今亦有一千四五百万两。 所以能剿除群寇,懋成中兴之业者,职是故也。 夫明之贻误,与今之成功,其得失较然明矣。 迩. 者军事渐平,而经理厘务之人,或失其初意,不无病民之事,于是论时务者,莫不扼腕抵掌,欲去厘金,而洋人亦遂执洋货免厙之说,以继其后。 夫厘金果不便于民,俟中   ①粤孽是对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军的污称。 国财用充足,徐图裁减可也,外人而挠我自主之权不可也。 中国整饬厘金之弊,严杜中饱,俾商民乐业可也,予洋人以垄断之柄不可也。 何也? 洋货既免厘,必旋及于土货。 洋商之运货免厘,必更揽庇华商之货。 厘金之利,岂不尽失耶! 且今军事虽平,而各路防营尚不可撤,各省田赋尚未复额,一切城廨仓狱善后之工,尚未尽修,莫不恃厘金为挹注。 苟或去之,则拘挛贫弱,百务俱废。 异日彼乘我无备,求减洋税,将何以应之? 且华商因避厘金之故,竞买税单,而洋税因之稍旺,厘金既去,则洋税必多偷漏。 是洋税随厘金而减者,又自然之势也。 万国公法有之日,凡欲广其贸易,增其年税,或致他国难以自立自主,他国同此原权者,可扼之以自护也。 又日,若于他国之主权、征税、人民、内治有所妨害,则不行。 今各国徇商人无厌之请,欲有妨于中国,其理之曲直,不待言而明矣。 利权二凡两国交涉之事,条约所及者,依约而行,条约所不及者,据理而断,中外各国所以敦睦谊于不敝也。 按旧约:各货纳税后,即准由中国商人遍运天下,路过税关,不得加重税则,只可按估价则例,每两加税,不得过若干分①。 此约立于道光二十二年,维时海内无事,田赋足额,尚无厘金名目;当事者又不知中国税额,较之地球各国,有轻①详见《南京条约》至四五倍、七八倍者,故与洋人立约如此耳。 厥后天下多故,饷无所出,始创为抽厘之法。 盖西国通例,量出为入,一岁中有额外用度,辄加派于各项之中,或有兵事,亦由众商捐集巨饷。 殆与中国抽厘名异实同,而于例定之商税,则迥不相涉也。 夫中国有自主之权,军饷筹之中国,非各国所能干预。 创办厘捐之初,洋商之货,亦在各子口抽课,均无异辞。 迨咸丰八年、十一年订立条约与各口通其章程,始议定洋货土货,倘愿一次纳税,免各子口征收纷烦,每百两征银二两五钱,给予半税单,为他子口毫不另征之据;其不领税单者,仍应逢关纳税,遇卡抽厘。 斯乃格外通融之法,体恤洋商,已无微不至。 彼洋商运洋货,以子口半:税,抵内地厘捐,其获利过于华商远矣。 然而商人无厌之求,靡所底止。 往岁滇案未结,英国威使复徇奸商之请,借端要挟,所欲甚奢,日久相持,始立《烟台条约》,定于租界内不抽洋货厘金,又洋货运入内地,不分华商洋商,均可请领半税单。 是又格外通融之法,所以优待洋商,流通洋货者,至矣尽矣,蔑以加矣。 .闻各国议院于中国厘金一事,本不以为非。 戊寅八月新闻纸:英之大臣,以《烟台条约》未遽核准,并有虑中国之责其食言者。 威使徘徊观望,其理既绌,其气自衰。 彼之本计,不过俟德、法诸国修约之后,坐享其成,其或从中播弄,或隐为主谋,均未可知。 然各国所据以争者,旧约之说也。 盖尝细绎旧约之意,当时既并无厘卡,则内地只有常关耳。 常关税额,较轻于洋关,其日路过税关不得加重税则者,譬如江海关纳税复过苏关,浙海关纳税复过杭关,均不再按值百抽五之例纳税耳。 然该关之税,仍自当完,故后此议定不领税单者,有逢关纳税之款,而各商无不遵行。 至厘卡收捐,专为筹饷而设,名之日捐,则非税可知,名之日卡,则非关可知。 二者既不能相混,则条约固无不得抽厘之文,彼西人将何说之辞? 且查同治元、二年间,. 上海洋商屡请领事阻止租界抽厘,英国卜公使批札驳斥,法、美两使亦意见相同。 乙亥七月新闻纸录《字林新报》,有同治二年英使批上海英领事禀,并美国外务大臣复英公使之语,均言租界应由华官抽收华商之捐。 夫租界且如此,况在租界之外? 举是以折之,而彼当无辞也。 洋人之货,一入华人之手,听其或留或售,或用或不用,洋人不得过而问焉。 则华人以,名义所在,自捐公家之饷,亦固其所。 西洋诸国,无物不征,无人无事不征,即如商贾,既税之于合伙,又税之于出入货物,又税之于发收银钱,又税之于每岁所赢之利。 其征敛之繁,十倍中国。 设使中国欲减其税项,以便华货之畅行,彼能允之乎? 举是以折之,而彼当无辞也。 洋人之说,动谓以厘金之故,致洋货阻滞不行。 考近年进口洋货,每岁值银至八千万两以外,较之十数年前,几逾一倍,可谓年盛一年矣。 而犹云贸易不畅,其将谁欺? 举是以折之,而彼又当无辞也。 总之,洋商于已得之利,则习而忘之,未得之利,则变幻百出以图之,充其无穷之欲壑,虽尽去商税,犹未以为足也。 众商日聒之领事,领事日唆之公使,公使非不知事之难行,姑肆其恫喝以尝试中国,幸而得请,可以要誉市恩,万一中国必不能允,彼亦有辞以谢众商矣。 然则应之者,在洞烛其情,始终勿为所摇而已。 利权三间尝闻西人为持平之,论者日:“洋商之求免厘金,非敢干中国之政,特以中国厘卡林立,收数互有异同,运货者不能约定成本,恐多折阅耳。 ”审如是,则加洋税免厘金之说也。 昔者日尔曼未一统之时①,小邦棋布,关税繁苛,百货不能流通。 自普人称雄,始集各邦议立统关,入口货但征税一次,税亦视前加重,以各邦幅员之大小,按月均分。 近者德相毕士麻克,又在其国议加进口税。 今裁撤厘金之议,德使巴兰德颇主之,若知中国必不能允,彼或以统关之说进。 然中国之形势,与德国异,中国之地,以开方道里积算,赢于德国者几及二十倍。 各省各口所设厘卡,皆有必不可缓之用,待以支销。 今洋关加税少,中国万不敷用;加税多,洋人又未必愿也。 则惟有坚持旧章,与之驳辩而已。 凡中国所需之物,只有此数,即去厘金,贫民不必因之多用洋货。 其贩运在数百里内者,抽课本微,即或道路绵远,纳厘较多,获利亦较厚,其数辄加之售货之内,而华民亦不因此少用洋货,是厘金并无损于洋商也。 中国之护商旅也,陆路则有防勇,水路则有水师,皆恃厘金以给巨饷。 去厘金,必去水陆各营,盗贼之起,何以弹压? 洋①日尔曼即今德国. 货土货,皆将阻滞不行,是厘金大有益于洋商也。 夫无损如彼,有益如此,然而巴使拾威使之绪余,起而相争,彼谓天下强国,德犹出英之上,故凡英所不能行于中国者,欲竞而得之,以示豪举。 然窃以为误矣。 巴使于约章之原委,厘务之竅要,实未究心,徒受威使之愚弄而不自知。 今以洋船贸易论,英商居十之七,美、德、法及东西洋各国,共居十之三,就令争而获利,亦不过英取其十而德取其一。 威使自知无可置喙,乃嗾巴使于修约之时,强中国以所难行,事成则英商坐享其利,不成则德人且以不谙公法,为笑于天下。 威使为英计则得矣,何英之智而德之愚耶? 德之君相,素以豪杰成名,一闻此中曲折,亦必不以巴使为然也。 或日:“中国加洋药之税,罢洋货之厘以相抵,叮乎? ”日,抽厘则利权在我,加税则利权在彼,即令倍加洋药之税,与厘金若足相抵,然洋药在中国,例本当禁,专恃此为利源,名已不顺,万一异日有可禁之机,必以碍于帑项而中止,是使中国留终古之毒也。 且洋药之为物,轻微易藏,在于把握,若加税过重,偷漏必多,仍无补于国计,而厘金之利,则一去不可返矣。 威、巴诸使每举关卡一二小节,以为要挟罢厘之辞,不知此等乃通商常有之事,就案清理则可,借为要挟之资则不可,而况彼之所晓渎者,又各有一是非也。 然则洋货如税之说可行乎? 日,必不得已,如所加之数,逮于厘金之数,又于立约之时,善防其弊,则固未尝不可行。 西洋各国税额,大较以值百取二十、取四十为衡,又多则有值百取六十者,有值百取百者,又有通行免关税者。 盖于轩轾之中,各寓自私之计,不若中国之大公无我,出入一体。 今酌中定论,自洋药而外,均以值百取二十为断,或于厘金所失之数,稍足相偿乎。 利权四自巨寇窃发以来,军饷告匮,始立榷厘之法。 古之人有行之者,汉之算缗,唐之除官钱,朱之头子钱,其意皆相同也。 救时之彦,创为此策,而军饷赖以支持者,逾二十年。 迩者群寇削平,洋人颇谓军事起则抽厘以助饷,军事定宜免厘以恤商,不知此说似是而实非者也。 盖自各国通商,而洋货之贩运,洋人之游历,日益繁多,不能无水陆各营,以资保护,不能无船政机器诸厂,以精制造,不能无江海各隘炮台,以固藩篱。 凡若此类,虽质之洋人,必皆谓当为之事,而岁出之经费,亦十倍于前日。 是故通商之事,既不可废,则各项经费,一日难减,即各省厘课,一日难停也。 夫中国于厘务,苟持之甚坚,洋人或出于加税之一说,万一所加之数,竟如中国所需之数,则其中又有利有弊。 何也? 当子口税章初定之时,洋商以半税而免内地厘金,其利本优于华商,华商之巧者,不免与洋商狼狈相倚,涛张为幻①,于是有代华商领半税单,而取其规费,有用运照庇送无运照之土货,有用洋船代洋商携带洋药各货,有凭运照免纳厘金,未到子口之先,已将土货销售。 是①谤张:欺诳。 《书·无逸》;“民无或胥涛张为幻”。 洋税与厘金,均受其病也;是使守分之华商,不能获利也;是驱守分之华商,不得不为奸商也。 今定税例,华商洋商一律,凡进口之洋货,纳税于海滨之通商正口,凡出口之土货,纳税于内地之第一子口;各厘卡量加裁并,论其大势,宜密于近海,而疏于内地,用新定税额,-征之后,任其所之,不复重征。 是举前此弊端,- -举而清之也,不必立防弊章程,而弊自绝矣。 内地各省,只须于最要之口,设立总卡,既可撙节浮费,而华货贩运较近者,并无所征,则小民咸受其益,此皆中国之利也。 然而犹有虑者,厘金取之华民,中国有自主之权,今既尽归之洋税,设洋人于下次修约,复以税重为言,势必致固有之利权,动为洋人所牵制。 是宜于立约时,声明加税与停厘相抵,如异日酌减税额,亦宜酌复厘金,以昭平允,永杜洋人之借口,此一端也。 中国既权厘金所入,尽归之洋税,其或华人自在内地贩运土货,若免其征税,既恐洋商隐附于华商,以滋弊混,若偶经一卡,而亦用值百抽二十之例,势必有所难行。 是宜明订章程,核定道里之远近,如某处至海口,须经几卡,则货税亦可作几次分缴,如是则华人不以苛敛为苦,而. 所经各卡节节稽征,洋税不能偷漏,此又一端也。 二端既立,乃可祛其弊而收其利矣。 然则中国既得其利,洋商独无利乎? 日:有。 洋商运货入中国,可豫定成本若干,蠃余若干,操券而来,必如愿而返,利一也;关税交纳之后,运入内地,无守候验货之烦,无逐卡停留之苦,行运既速,成本较轻,利二也;洋商次纳税,虽若稍重,然隐加之售价之内,仍取偿于华民,华民但知洋货之不复纳税也,无不乐于贩运,或益从此畅销,利三也。 利之所在,显然易明,洋人何惮而不为? 然窃料洋人昧于远图,而溺于近利,加税一说,势固必不我从也。 则惟有坚持旧章,与之驳辩而已。 变法窃尝以谓自生民之初,以迄于今,大都不过万年而已。 何以明之? 以世变之亟明之也。 天道数百年小变,数千年大变。 上古狂榛之世,人与万物无异耳。 自燧人氏、有巢氏、包羲氏、神农氏、黄帝氏,相继御世,教之火化,教之宫室,教之网罟耒耨,教之舟楫、弧矢、衣裳、书契,积群圣人之经营,以启唐、虞,无虑数千年,于是鸿荒之天下,一变为文明之天下。 自唐、虞讫夏、商、周,最称治平。 洎乎秦始皇帝,吞灭六国,废诸侯,坏井田,大泯先土之法。 其去尧舜也,盖二千年,于是封建之天下,一变为郡县之天下。 嬴秦以降,虽盛衰分合不常,然汉、唐、宋、明之外患,不过日匈奴,日突厥,日回纥、吐蕃,日契丹、蒙古,总之不离西北塞外诸部而已。 降及今日,泰西诸国,以其器数之学:勃兴海外,履垓埏若户庭,御风霆如指臂,环大地九万里,罔不通使互市。 虽以尧、舜当之,终不能闭关独治。 而今之去秦、汉也,亦二千年,于是华夷隔绝之天下,一变为中外联属之天下。 夫自群圣人经营数千年,以至唐、虞,自唐、虞积二千年,以至秦始皇,自始皇积. 变小,则治世法因之小变;世变大,则治世法因之大变。 夏之尚忠始于禹,殷之尚质始于汤,周之尚文始于文、武、周公,阅数百年,则弊极而变,或近至数十年间,治法不能无异同。 故有以圣人继圣人,而形迹不能不变者,有以一圣人临天下,而先后不能不变者。 是故惟圣人能法圣人,亦惟圣人能变圣人之法。 彼其所以变者,非好变也,时势为之也。 今天下之变亟矣,窃谓不变之道,宜变今以复古;迭变之法,宜变古以就今。 鸣呼! 不审于古今之势,斟酌之宜,何以救其弊? 且我国家集百王之成法,其行之而无弊者,虽万世不变可也。 至如官俸之俭也,部例之繁也,绿营之窳也,取士之未尽得实学也,此皆积数百年末流之弊,而久失立法之初意。 稍变则弊去而法存,不变则弊存而法亡。 是数者,虽无敌国之环伺,犹宜汲汲焉早为之所。 苟不知变,则粉饰多而实政少,拘挛甚而百务弛矣。 若夫西洋诸国,恃智力以相竞。 我中国与之并峙,商政矿务宜筹也,不变则彼富而我贫;考工制器宜精也,不变则彼巧而我拙;火轮、舟车、电报宜兴也,不变则彼捷而我迟;约章之利病,使才之优绌,兵制阵法之变化宜讲也,不变则彼协而我孤,彼坚而我脆。 昔者蚩尤造兵器,侵暴诸侯,黄帝始作弓矢及指南车以胜之;太公封齐,劝其女红,极技巧,通鱼盐,海岱之间,敛袂往朝。 夫黄帝、太公,皆圣人也,其治天下国家,岂仅事富强者,而既厕于邻敌之间,则富强之术,有所不能废。 或日:“以堂堂中国,而效法西人,不且用夷变夏乎? ”是不然。 夫衣冠、语言、风俗,中外所异也;假造化之灵,利生民之用,中外所同也。 彼西人偶得风气之先耳,安得以天地将泄之秘,而谓西人独擅之乎? 又安知百数十年后,中国不更驾其上乎? 至若赵武灵王之习骑射,汉武帝之习楼船,唐太宗驾驭蕃将与内臣一体,皆有微旨存乎其间。 今诚取西人器数之学,以卫吾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、武、周、孔之道,俾西人不敢蔑视中华。 吾知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、武、周、孔复生,未始不有事乎此,而其道亦必渐被乎八荒,是乃所谓用夏变夷者也。 或又日:“变法务其相胜,不务其相追。 今西法胜而吾学之,敝敝焉以随人后,如制胜无术何? ”是又不然。 夫欲胜人,必尽知其法而后能变,变而后能胜,非兀然端坐而可以胜人者也。 今见他人之我先,猥日不屑随人后,将跬步不能移矣。 且彼萃数百万人之才力,掷数千万亿之金钱,穷年累世而后得之,今我欲一朝而胜之,能乎? 不能乎? 夫江河始于滥觞,穹山基于覆篑。 佛法来自天竺,而盛于东方,算学肇自中华,而精于西土。 以中国人之才智视西人,安在其不可以相胜也? 在操其鼓舞之具耳。 噫! 世变无穷,则圣人御变之道,亦与之无穷。 生今之世,泥古之法,是犹居神农氏之世,而茹毛饮血,居黄帝之世,御蚩尤之暴,而徒手搏之,辄曰:“我守上古圣人法也。 ”其不惫且蹶者几何也! 且今日所宜变通之法,何尝不参古圣人之法之精意也。 发布时间:2024-10-27 08:00:03 来源:常能网 链接:https://www.changnen.com/post-131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