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作战篇第二·论军政与财政之关系 内容: 作战篇第二·论军政与财政之关系作者:蒋百里 刘邦骥出自————《孙子浅说》出自————《现代军事理论》 王皙曰:“计以知胜,然后兴战,而具军费,犹不可以外也。 ”此一篇论军政与财政之关系。 凡作战之道,宜速不宜久,故以“久”字为全篇之眼目,治军者所当深戒也。 宜分四节读之。 自篇首至“其用战也胜”为第一节,论军之编制及饷需也。 自“久则钝兵挫锐”至“十去其六”为第二节,论军久则财匮也。 自“故智将”至益强”为第三节,论军胜则可以得敌之财,而节省己之财也。 末则大书特书日“兵贵胜,不贵久”,民命所关、国家安危之所系也。 故日此一篇论军政与财政之密切关系,不可不慎也。 孙子曰:凡用兵之法,驰车千驷,革车千乘,带甲十万,千里馈粮,则内外之费、宾客之用、胶漆之材、车甲之奉,日费千金,然后十万之师举矣。 其用战也胜。 (此句诸家聚讼纷如,《御览》作“其用战也,久则钝兵挫锐”,无胜字,而以久字属下。 然去一“胜”字,殊觉未安,诸家皆作“胜久”,亦觉费解,茅元仪作“其用战也胜”为句,以足上文之意,较为稳妥,故从之。 )右第一节论军之编制及饷需也。 古者十万之师,其编制为驰车千、革车千。 驰车,轻车也,即攻车也。 每车一乘,前拒一队,左右角二队,共七十五人。 千乘,则七万五千人矣。 革车,重车也,即守车也。 每车一乘,炊子十人,守装五人,厩养五人,樵汲五人,共二十五人。 千乘,则二万五千人矣。 乘,驷马也。 千乘即千驷也,共马八千匹也此一军之编制也。 “千里馈粮”者,即今之兵站部是也。 “内外之费”者,军出于外,则帑藏竭于内也。 “宾客之用”者,李太尉日:“三军之门,必有宾居论议也。 ”“胶漆之材,车甲之奉”者,举其细者大者约言之也。 ”日费千金”者,概算也,此一军之饷需也。 以上言十万之师,一日之费如此,则多一日,即竭一日之财,可见师老则财必匮也。 ”其用战也胜”者,谓十万之师用之于战,有可胜之道也。 以上论军之编制,及饷需之大概情形也。 久则钝兵挫锐,攻城则力屈,久暴师则国用不足。 夫钝兵挫锐,屈力殚货,则诸侯乘其弊而起,虽有智者,不能善其后矣。 故兵闻拙速,未睹巧之久也。 夫兵久而国利者,未之有也。 故不尽知用兵之害者,则不能尽知用兵之利也。 善用兵者,役不再籍,粮不三载;取用于国,因粮于敌,故军食可足也。 国之贫于师者远输,远输则百姓贫;近于师者贵卖,贵卖则百姓财竭,财竭则急于丘役。 力屈财殚,中原内虚于家。 百姓之费,十去其七;公家之费,破车罢马,甲胄矢弩,戟楣蔽橹,丘牛大车,十去其六。 右第二节极论军久则财匮也。 ”久则钝兵挫锐,攻城则力屈,久暴师则国用不足”者,力言久战之足以亡国。 以下遂重言反覆以申明之,无非以兵久则财匮,财匮于上,则民怨于下,敌国乘其危殆而起,虽伊吕复生,不能救此败亡也。 故用兵之道,以拙速为主,巧则必不能久,故日未睹也。 拙者,并气积力,加以谋虑,一举而灭之,使敌人失其战斗力,非拙笨之谓也。 巧者,诡道之类,可以用于一时,决不可以持久,久则恐生后患也。 总而言之,用兵久则非国之利,故日”兵久而国利者,未之有也”,故用兵者当先知用兵之害,不知其害则不知其利也。 用兵之害,即老师殚货之谓也。 用兵之利,即擒敌制胜之谓也。 必先去其害,而后可言利也。 “役不再籍”者,一战而者,不再发兵也。 “粮不三载”者,往则载焉,归则迎之,不三载也。 不困乎兵,不竭乎国,此即所谓速而利也。 “取用于国”者,兵甲战具取用于国中也。 “因粮于敌”者,入敌国则资敌之粮也。 此以上言善用兵者之效也。 “远输则百姓贫”者,远输则农夫耕牛俱失南亩,故百姓贫也。 ”贵卖则百姓财竭”者,师徒所聚,百物暴贵,人贪非常之利,则竭财力以卖之。 初虽获利,终必力疲货竭也。 “财竭则急于丘役”者,使丘出甸赋,违常制也。 丘,十六井也;甸,六十四井也。 丘出甸赋,则是以丘而担负一甸之役也。 “中原内虚”、“百姓之费,十去其七”者,民不聊生之谓也。 此以上言民之困也。 ”破车”者,以久战而破也。 ”罢马”者,以久战而疲也。 甲胄矢弩、戟楣蔽橹、大牛大车,以久战而十去其六也。 此以上言公家之困也。 总而言之,军久则财匮也。 故智将务食于敌。 食敌一钟,当吾二十钟;萁秆一石,当吾二十石。 故杀敌者,怒也;取敌之利者,货也。 故车战,得车十乘以上,赏其先得者,而更其旌旗,车则杂乘之,卒善而养之,是谓胜敌而益强。 右第三节极言胜之利也。 胜则不失我之财,而可以得敌之财,且可以益我之财也。 得敌之一钟一石,皆有二十倍之利也。 ”杀敌者,怒也;取敌之利者,货也”者,此二句言欲因粮于敌者,当先激吾人以怒,利吾人以货。 怒则人人自战,以货陷之则人自为战,必可以破敌而得其军实也。 得车十乘已上,赏其先得”者,奖一以励百也。 ”更其旌旗”者,变敌之色令与吾同也。 “车杂而乘之”者,与我车杂用也。 “卒善而养之”者,抚以恩信,使为我用也。 此以上言处置战利品及俘虏之方法也。 是谓胜敌而益强”者,因敌以胜敌,何往而不强也。 此又总结上文,善用兵者之效果,皆胜之利,非久之利也。 故兵贵胜,不贵久。 故知兵之将,生民之司命,国家安危之主也。 右第四节极言与其久也,不如其胜也。 所以重言以申明作战之本旨,在此不在彼也。 必如此而后可谓之知兵之将,可以为民之司命,可以为国家安危之主矣。 故日此一篇论军政与财政之关系也。 发布时间:2024-06-20 08:29:55 来源:常能网 链接:https://www.changnen.com/post-1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