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施子美十一家注孙子·谋攻篇·上 内容: 施子美十一家注孙子·谋攻篇·上出自————《施子美十一家注孙子》《战略运筹》出自————《中国古代历代兵书》  谋攻篇  施子美注:攻城下策也,用兵者之不得已也。 唐太宗不攻河东之城,王忠嗣不攻石堡城,盖以攻城非良策也。 城虽不可攻,然亦有可攻者,如欲攻之,不能无谋,《谋攻》之所由作也。 刘寅注:谋攻者,谋取人之国,谋伐人之兵也。 上篇言作战欲拙速而取胜,不欲巧久而钝兵拙锐。 此篇言谋攻欲全争于天下,不欲破人之国,毁 人之城,古人不得已用兵之意于此亦可见矣。 赵本学注:庙计已定,战具已集,然后可以言攻。 但攻人以谋攻为贵也,而不在于兵攻。 以兵攻人者,决胜负于锋刃矢石之下,纵能尽杀之,安 能自保其尽无伤乎! 以谋攻人者,老成持重,制胜万全,攻期于无战,战期于无杀,不战不杀而人自服耳。 此《谋攻》所以次《作战》也。 夫《作战 》之篇,其辞忧继之,以谋攻欲以持重为主也。 《火攻》之篇其辞危,先之以《九地》欲以死战为主也。 孙子其示人,先后贵贱之伦意有在矣。 世之 年少喜功之人,不胜果敢之气,视所爱之民,无以异于所不爱之民。 驱使穷斗,两败俱伤,卒计其所获之数,不足以补其所丧之多。 此不惟为三代之 罪人,其亦为孙子之罪人也。 《孙子》之书,有无愧于先王者,其在于此。 邓廷罗注:计则谋,谋则攻,次《谋攻》。 (按:邓注本将《作战》、《谋攻》二篇互乙,作《谋攻第二》)谋攻者,阴谋也。 愚者便安而忘危, 智者察微而知著。 王注:谋攻者,言以智谋取人之国伐人之军,不假兵力也。 兵虽贵乎速胜,然兴师动众,终非善道,以谋攻之,乃用兵之上策也。 故又次第及之 。 顾福棠注:战争之具(巨)粮食之费,前篇已备,然后可以论攻敌,故以《谋攻》次《作战》。 黄巩注:攻必先之以谋,此孔子所谓好谋而成者也。 攻城攻营皆攻也,尤重在攻心尔。 陆懋德注:《说文》曰:虑难曰谋,又曰攻击也。 《论语》曰:好谋而战。 刘邦骥注:此一篇,论军政与外交之关系。 军政者,外交之后盾,而外交者,军政之眼目也。 以“知己知彼”四字,为全篇之归宿。 知己者,军 政也。 知彼者,外交也。 无军政,不可以谈外交;无外交,亦不能定军政之标准也  钱基博注:“谋”与“计”不同:计者兼政略而言,筹之于未战之先;谋者指战略而言,决之于临战之日。 《谋攻》以次《作战》之后者,一以 战胜而后攻取,攻乃继战而起。 二以伐兵已非上兵,攻城又其下者。 题曰《谋攻》,而旨在非攻;以下政攻城,攻城之法为不得已两语为结穴,蕲于 伐谋、伐交,不以力征经营,而以谋制全胜,故以《谋攻》题篇。 《三国志·马良传》裴松之注引《襄阳记》载:诸葛亮征南中,问计马谡,应曰: 用兵之道,攻心为上,攻城为下;心战为上,兵战为下。 所谓“谋攻”,此物此志也。 陈启天注:谋攻,谓以计谋屈服敌国,犹今言外交战也。 本篇主旨,乃论战争全胜之策为谋攻,而非兵攻。 谋攻,即外交战,篇中所谓伐谋与伐 交均属之。 兵攻,即武力战,篇中所谓伐兵与攻城均属之。 发动战争,既有因持久而力屈财殚之害,则莫若先行运用外交战,以求不战而胜,故次于 《作战篇》。 按:此篇篇题,施、黄注本作《谋攻》,刘寅、赵、王注本作《谋攻第三》,邓注本作《谋攻第二》,顾注本作《谋攻篇》,陆、刘、钱、陈注 本作《谋攻篇第三》。 孙子曰:凡用兵之法,全国为上,破国次之;全军为上,破军次之;全旅为上,破旅次之;全卒为上,破卒次之;全伍为上,破伍次之。 施子美注:爱人者圣人之本心,不杀者圣人之神武,以是心用是武,虽未能息止干戈,而于敌亦无伤焉。 故攻其国爱其民,全之必也,其肯破之 乎。 推此心以往,虽万二千五百人之军,五百人之旅,百人之卒,五人之伍,人无众寡,皆欲全之。 得一军则全一军,得一旅则全一旅,得一卒一伍 ,则亦全一卒一伍,圣人不杀之武于此可见矣。 刘寅注:孙子言:凡用兵之法,全人之国为上,破人之国次之。 全人之军为上,破人之军次之。 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。 古者天子六军,大国三军 ,次国二军,小国一军。 全人之旅为上,破人之旅次之。 五百人为一旅。 全人之卒为上,破人之卒次之。 百人为一卒。 全人之伍为上,破人之伍次之 。 五人为伍。 赵本学注:破人之国者,吾之国能无损乎? 破人之军者,吾之军能无伤乎? 破人之旅之卒之伍,吾之旅卒伍能无失乎? 皆非万全之道也。 兵以万 全为贵,不遗一矢不亡一卒,乃谓之万全。 故言自国至伍皆以不战而胜之为上也。 邓廷罗注:(此句至“善之善者也”)此言用兵贵乎全胜,始为善谋也。 全国,如降人之国;全军,如降人之军,数语一意。 王注:全,保全也。 全而得之,不动兵革也。 破,残破也,以兵击之,残伤人物也。 大抵两军相战,我兵虽胜,不无伤折。 若明法审令,使威加 于敌,或兴师深入,而夺利守险,距其城郭,绝其内外,致敌卷土来降者,乃为上等。 至于破军杀将,乘发机以兵力击破而得之,则其次矣。 举军旅 卒伍为言者,不过由大而小次第推及之也. 顾福棠注:全者以计胜人,不待有杀伤之谓,破则互有杀伤矣。 陆懋德注:《尉缭子·战威》篇曰:使敌气失而师散,虽形全而不为之用,此道胜也。 破军杀将,溃众夺地,此力胜也。 刘邦骥注:(此句至“善之善者也”)此第一节,论谋攻之本源,当计出万全。 全国者,以方略气势,令敌人以国降,上策也。 全军者,降其城邑 ,不破我军也。 五百人为旅,百人以上为卒,五人为伍。 国军卒伍,不问大小,全之则威德为优,破之则威德为劣也。 钱基博注:(此句至“此谋攻之法也”)此第一节,论攻之不可不出以谋,而谋之不可不蕲以全为谋攻正文。 陈启天注:(此句至“善之善者也”)此第一节,论战争以不战而屈人之兵为上策。 国军旅卒伍五者,均就我言,非谓敌也。 此数句犹言全我国而 即胜敌者为上乘,破我国而后胜敌者次之;全我军而即胜为上策,破我军而后胜敌者次之;全我旅而即胜敌者为上策,破我旅而后胜敌者次之;全我 卒而即胜敌者为上策,破我卒而后胜敌者次之;全我伍而即胜敌者为上策,破我伍而后胜敌者次之。 凡战争无论胜败,极难绝无所破。 此云全旅全卒 全伍者,盖以叠句再三申言全国全军,不战而胜之优于破国破军战而后胜耳,非谓战争能不破旅破卒破伍也。 或以全破为敌我两全两破者固非,而以 全破俱指敌言;或以全指我,破指敌言者,亦均无当焉。 全破既非指敌,则谓本篇之旨,与近代战术上歼灭主义异趣者,误矣。 是故百战百胜,非善之善者也;不战而屈人之兵,善之善者也。 施子美注:以力服人,不若以德服人,以力服人,人犹有敌己者,其为功未大。 以德服人者,不期服而人自服,其为效岂不大哉。 百战百胜,未 免于有战也,不战而屈人之兵,夫谁与敌哉。 项王非无百战百胜之功,而卒有垓下之败;陈馀非无百战百胜之能,而终贻汦水之衄,百战百胜何足为 善耶? 此百战百胜者所以为未善,而不战屈人者乃为至善也。 夫善者,美之至也,而善之善者,又善之至也。 法有所谓善者,有所谓莫善者;有所谓 大善者,善而至于大善,则为至矣。 善之善者,正善之正者也. 刘寅注:以此之故,与人百战而百胜,非所谓善之又善者也。 言数战而胜,必致杀人之多。 不与人战而服人之兵,善之又善者也。 赵本学注:善之善,犹言善而又善也。 如沉迷者,陈利害以晓之;怀惧者,推恩信以安之;诖误者,明大义以正之;观望者,扬威声以夺之。 或 用辩年以下之,或用奇计以之,或坚壁清野以待其衰,或隘守险以绝其救,或以夷狄而攻夷狄,或以盗贼而擒盗贼。 此不战而屈人之兵类也。 邓廷罗注:不战而屈人之兵,正是全国全军。 《吴子》曰:义以礼服,强以谦服,刚以辞服,暴以诈服,逆以权服,不战而屈人之谓也。 王注:此乃总结上文之词。 屈,曲也。 谓屈抑而不伸也。 百战百胜者,破国破军也。 不战屈人者,全国全军也。 善之善,所以为上也。 非善之善 ,所以为次也。 顾福棠注:战而胜善矣,然战而胜必多杀伤,故非善之善者。 我既不战何以能令人屈服,盖必能伐其谋,伐其交,令彼降服而不敢与我战,故曰 善之善  黄巩注:不战而屈人之兵,如三代王者,则有征无战。 成汤东征西怨,南征北怨。 武王牧野之师,殷人前徒倒戈。 其次则以智术取胜,如淮阴之 驰咫书而下燕城,汉祖之困项王,王霸之老苏茂,皆是也. 陆懋德注:《史记·项羽纪》汉王曰:吾必斗智不能斗力。 按:百战百胜,斗力也,不战而屈人之兵,斗智也。 刘邦骥注:百战百胜,必多杀伤,故非善也。 未战而敌自屈服,即以计胜敌也,故善也。 此以上,言谋攻之本源也,军政修则自然无外患也. 钱基博注:不战而屈人之兵斯能“全国”,盖不欲百战百胜以破人之国也。 而今希特勒之用兵,则“全国”与“破国”肆其兼并以错综为用,有 百战百胜之闪电战,亦有不战而屈人之兵之心理战、间谍战与外交战。 陈启天注:百战百胜何以为非最善之善者? 以须破军,甚至破国也。 不战而屈人之兵,何以为善之最善者? 以能全国,且能全军也。 百战百胜之 法,为伐兵攻城之武力战;不战而屈人之兵之法,为伐谋伐交之外交战,详注下节。 故上兵伐谋,  施子美注:用兵之道一,而其效有等差,效之所以有等差者,以其用之有难易也. 伐人之谋,其伐为甚易,彼始有所谋而吾伐之,则其伐之也。 非有兴师动众之劳也,其用力为寡,而其成功为易,此所以为上也。 刘寅注:故上兵伐人之谋,言破其谋而降其军,不必与之战也。 伐谋之事不止于一,或敌人将谋伐我,我先伐其谋,故敌人不得伐我;拒我我乃 伐其谋,使敌人不得与我战。 赵本学注:伐谋者,以计破计,使其畏服而不敢为,或计未就而先自败也。 邓廷罗注:(此句至“此攻之实也”)此言上兵惟贵伐谋,而攻城必至于有害,非全胜之策也。 谋者.敌之始计,我先几以破之,故曰伐谋。 王注:(此句至“其下攻城”)伐谋,谓伐之以谋、以计、破计,不以力制敌而以谋制敌也。 按:上兵伐谋,此篇所言者是。 黄巩注:伐,制胜也。 谋,庙算也。 陆懋德注:《战国策·齐策》苏秦曰:使诸侯无成谋,则其国无宿扰矣。 此即伐谋之谓也。 刘邦骥注:(此句至“此攻之灾也”)此第二节,言谋攻之巧拙,视乎外交,外交得则可以伐谋伐交,而军政得矣。 外交失则伐兵攻城,而军政失 矣。 所谓攻之灾也。 伐,有竞争之义,与《尚书》不矜不伐之伐同解。 上兵伐谋者,胜于无形,以智谋取人,最为上也。 陈启天注:(此句至“大敌之擒也”)此第二节,论外交战与武力战之要旨及其优劣。 上兵伐谋,谓战争之最上策,为破坏敌国之计谋,使其屈服 也。 其次伐交,  施子美注:至于伐交则次之。 伐交者,伐其交与之国,吾方与敌为仇而其交与之国,必不意吾之伐也。 故其伐之亦易,伐之虽易,较之伐谋则其 用力焉为多,故次之。 伐交之说,当为伐交之国。 张昭曰:旁邻求救敌者皆是交也。 春秋之时,诸侯伐郑,楚子围许以救郑;楚子围宋,晋人伐曹卫 以解宋,此伐交之说也。 刘寅注:其次者伐人之交,即下文威加于敌则其交不得合之意. 赵本学注:剪其羽翼,以孤其势。 邓廷罗注:交者,敌之声援,我离间以阻之,故曰伐交。 伐谋伐交正是不战屈人之意  王注:交,将合也。 伐交,谓伐之以交,两军将合,我师严整,威加于敌不须交战,令敌望风而退也。 《军形》一篇,所谓其次伐交者也。 黄巩注:交,合交也。 在先事则合与国以解散彼交,在临事则夺彼之声援以为我用. 陆懋德注:《战国策·楚策》曰:张仪为秦破纵连横。 破纵,即伐交之谓也。 刘邦骥注:伐交者,交合强国,使敌不敢谋我;或先结邻国,为犄角之势,则我强而敌弱也。 此二者,即以外交为军事之耳目也。 钱基博注:伐交之策,盛于七国,一纵一横,抵戏捭阖,钩心斗角,具著《战国策》一书。 昔康有为、梁启超论李鸿章之办外交,以谓:“不知 万国公法,而徒袭战国纵横之余智,捭阖抵戏,卒无当焉而以速尤召侮! ”一时以为名论! 其实自轻家丘,而以成败论英雄耳! 陈启天注:其,指兵言。 谓战争之上策,为破坏敌国之交援,使其孤弱也。 其次伐兵,  施子美注:至于伐兵,则形成势立,不有所角,则有所不胜;不有所失,则不有所得。 胜负成则决于一战之间,较之伐交则其用力又为多矣,故 又次之。 交为将合矣,然伐兵者非兵合而伐之耶。 从曹公说,则于伐兵之说为难,不若张昭之说为交与之国,则伐兵得为正相伐矣。 夫伐其交与之国 ,与其对合而相伐,其功有自难易,此伐交所以先于伐兵也。 伐兵则兵刃既接而伐之,又其次也。 刘寅注:又其次者,则以己之兵伐人之兵。 谓严队伍,利器械,以伐人之兵耳。 赵本学注:能致之来而与之战,或能出其不意而掩袭之,抑亦可以为次矣。 王注:伐兵,谓伐之以兵,完器械,选武勇,争胜于白刃之前也。 《兵势》一篇,所谓其次伐也。 顾福棠注:若不能败其成谋,绝其援助,则当犀利兵器以胜之。 兵者,军中器械之总名也。 论昔曰之事尚以伐兵为次论,今日之事则尤以伐兵为先。 黄巩注:兵,利器也。 《管子》所谓存乎制器,而制器无战。 刘邦骥注:至于伐兵,则临敌对陈矣,故又为其次。 钱基博注:按之于史,列国兼并,伐兵必先伐交,交伐则兵亦伐。 陈启天注:谓战争之下策,为以武力征服敌军,使其歼灭也。 其下攻城;  施子美注:若夫攻城,则其策为下,夫攻城之策不得已也。 彼守我攻,彼佚我劳,彼静而我动,彼得其所以待我之术,而我失其所以治力之法。 攻之而克犹可也,攻而不克,不亦劳乎。 以是而较之三者,斯为下矣。 昔梁武帝常谓洪册曰:用兵之通,攻心为上,攻城次之;心战为上,兵战次之 。 孙膑亦曰:伐国之道,攻心为上,伐谋之兵,所以攻人之心也。 刘寅注:其兵之下者务攻人之城,故攻城为兵家之下计。 赵本学注:既不能使之屈又不能使之战,故为下策。 下文乃言其害。 王注:攻城,谓攻人之城,敌已收保,我则从而攻之也。 攻城为下,兵家不贵,故附于此篇之内,而略言之。 顾福棠注:不得已而至于攻城。 我客而彼主,我劳而彼佚,胜败未可必也,故曰下政  黄巩注:攻城,如晋卿之灭偪阳,燕将之攻即墨,杀伤士卒,城未必克,故曰下政。 伐谋、伐交、伐兵,政也。 而曰兵,攻城,兵也,而曰政, 互举以见义耳。 刘邦骥注:至于不得已而攻城,则顿兵坚城之下,师老卒惰,攻守殊势,客主力倍,胜负之数尚未可知,故曰下政也。 钱基博注:攻城者,求战而不得也。 敌坚壁以劳我师,顿兵挫锐,而力屈矣。 故曰下政。 古之伐兵者,以攻城为下政。 今之为闪电战者,以阵地 战为大戒。 盖闪电战之所长,在速,在动,动则我之兵力得展而极其用,速则乘人之不备,而敌之兵力不得施展。 如遇阵地战而相持不动,顿兵挫锐 ,以失闪电之用,斯敌之备御有所施,而予我以反攻矣。 希特勒之攻苏联,亶不然乎! 陈启天注:政,当读为征。 下政,犹言下兵,与上文上兵对言。 下政攻城,谓战争之最下策,为以武力攻夺城塞,使其陷落也。 伐兵不胜,而又 出于攻城,则破军更甚,故为最下策。 本书(指《孙子兵法》)品评外交战与武力战之优劣虽如此,然其意非谓战争可全废武力战也。 但谓武力战不如 外交战之能不战而胜耳。 果外交战能不战而胜,则可免武力战之破国破军,岂非善之善者? 至不得已而出于武力战时,则除讲求武力战速胜之法,亦 仍当以外交战之法辅助之,斯则本书所未明言,而可以意推知者也。 攻城之法,为不得已。 修橹辒,具器械,三月而后成;距,又三月而后已。 施子美注:思其上不得者必思其次,思其次不得者乃思其下,攻城下策也。 攻人之城者,必其计无所施,进不得战而后为此举也,岂得已哉。 况 攻城之法,其器械之备,非累月之久,则不可具;其攻击之劳,非伤吾之士卒,则不可克。 橹与辒、器械、距堙皆其具也。 修则修其已有,具则具其 未备,修之具之,必三月而后成者。 盖三月者,天时之一变,以其历一时而后成也,以其久也。 距堙者,积上而附成距于堙,而后可以入城,故谓之 距堙。 距堙之说,或谓之土山,或谓之垒道,而孙子谓之距堙,一也。 距堙之作,又三月而后已。 刘寅注:攻城则力屈,故攻城之法为出于不得已焉耳。 修橹与攻城之车具合用之器械,大约三能成就。 距者,又大约三月后能止也。 赵本学注:橹所以避矢石,辒攻城之车。 其制四轮,上以绳为脊,革蒙之内可藏十人,从中推之至城下。 器械,攻城之具如飞楼云梯、板屋桔槔 、尖头木驴之属。 城内重门。 距者,踊土为山以附城。 邓廷罗注:橹,大楯,可蔽矢石者。 辒,车属、器械、畚锸、梯楼等物,皆攻城之具也。 ,城隅也。 王注:(此句至“此攻之灾也”)此一节,承上文其下攻城而言,以起下必以全争之意。 为不得已者,或以其城系一方安危;或系敌人巢穴积聚之 所在;或当四达之冲,得之可以控制数道,所谓必争之地是也。 顾福棠注:攻城则不能必克,不能必克势必至财殚力屈,反为敌所乘,故攻城之法必不得已而用之。 不得已而攻城,则必修攻城必用之物,橹与 辒是也,尤必具一切应用之物。 所谓器械者,举其总名也。 然修与具必须三月之久而后成,不久恐其器不精良,不足用也。 有此精良之器,然后我之 兵可以赴前敌,以筑距,不然无橹何以抵御矢石。 无辒何以运载土木,无器械何以备一切,保卫修筑之用。 然筑距又必历三月之久,不久恐四面所筑 不齐,我之兵不能同时登城,仍不能操必胜之算也。 故必约之曰三月又三月。 黄巩注:攻城之法既出于不得已,故修器距,皆屡经其时,又多杀士卒,城未必拔,非灾而何? 陆懋德注:《说文》曰:橹,大楯也。 按:辒,音汾温。 《玉篇》曰:,兵车也。 ““二字,盖以音相近而异也。 《艺文类聚》引孙子此文作枌 榅。 ,音因。 《说文》曰:城内重门也。 按:“”字,《墨子·备城门》篇作堙。 刘邦骥注:自“修橹”至“攻之灾”,极言攻城之害,非不得已不为此也。 修橹辒者,飞楼云梯之属。 距堙  陈启天注:攻城之法,谓攻击城池堡垒及要塞之战术也。 凡城池战及要塞战,利于守而不利于攻,故非万不得已时,对于城池及要塞,不宜轻取 攻势也。 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,杀士三分之一,而城不拔者,此攻之灾也. 施子美注:既三月又三月,其历时既久,而其功不成,得无忿乎。 将不可以忿致战,忿则必暴用其众。 故不以计胜,而惟以力争,士卒登城者, 如蚁附焉,言其多也。 如是则能无伤吾卒乎,故虽杀其三分之一,而城有不拔者,其害何如耶? 此所以为攻城之灾也。 刘寅注:为将者以其日久,不胜其忿怒,使士卒如蚁附攻之,士卒为城上敌人所杀,三分中去其一分,而城坚终不能拔者,此攻城之灾也。 赵本学注:城久不下,则将必怒,然城中守计已坚,守具已备,安能拔之,徒多杀兵而已耳。 邓廷罗注:攻城至于杀士不拔者,总甚言伐兵攻城之害也。 王注:忿,怒也。 附,缘也。 蚁附者,谓缘城而上,如蚁之附墙也。 顾福棠注:复反言蚁附之灾,正申明攻城之不易也。 黄巩注:攻城之法,既出于不得已,故修器距,皆屡经其时,又多杀士卒,城未必拔,非灾而何? 陆懋德注:《墨子》有《备蛾傅》篇。 按:蛾傅,即蚁附。 刘邦骥注:蚁附者,使士卒缘城而上,如蚁之缘墙也。 可见伐谋伐交者,外交得手也,伐兵攻城,则无外交之可言  陈启天注: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,谓攻城司令官因攻城久不能拔,忿怒不能忍,而令士卒如蚁附城而上,以强夺之也。 蚁附,为古代攻城之法, 详见《墨子·备蛾傅》篇。 杀士卒三分之一,谓以蚁附之法攻城,则士卒被敌杀伤者甚多也。 不拔,谓攻城而不能取之也。 攻城之害既如上文所云, 故本书(指《孙子兵法》)不甚取之。 故善用兵者,屈人之兵而非战也,  施子美注:有所为而后有所成,此常理也。 不见其为之之迹,而收其成之之效,此不可以常势求也,必善于用兵者而后可也。 古今固未有不战而 能屈人之兵者,韩信远斗其锋不可当;张辽陷阵而人皆披靡,  以战屈之也,不战则不能屈之矣。 刘寅注:故善能用兵者,屈服敌人之兵,而非用战也。 谓或破其谋,或败其交,或绝其粮,或断其路,不用战而服之。 邓廷罗注:(此句至“此谋攻之法也”)此言谋攻之善,在以万全之道取胜于天下也。 刘邦骥注:(此句至“大敌之擒也”)此第三节,前言全争全利,皆外交手腕也。 后言伐兵及不得已而攻城,亦有其要道焉,否则必成擒也。 屈人 之兵而非战者,言伐谋伐交,不至于战也。 陈启天注:善用兵者,非谓普通军事家,乃谓军事家而通兼外交者,或外交家而兼通军事者。 普通军事家但知伐兵攻城之法,而不知伐谋伐交之 法。 惟兼通外交之军事家,或兼通军事之外交家,始知伐谋伐交之重要及其方法。 伐谋伐交之法,合言之为“谋攻之法“。 以今语释之,则为外交策 略之运用。 善于运用外交策略者,能以计谋屈人之兵,拔人之城,而不必诉之于兵攻。 拔人之城而非攻也,  施子美注:亦未有不攻,而能拔人之城者。 司马懿八道并进而下孟达之城,吕蒙乘胜进攻而陷黄祖之城,此以攻拔之也,不攻则不能拔之矣。 刘寅注:拔取人之城,而非用攻也。 王注:拔,擢也。 破城邑而取之。 谓之拔者,言若拔树木,并得其本根也。 顾福棠注:或扬言攻其西实出精兵袭其东。 陈启天注:不得已而诉之于兵攻,而以外交已胜于先,亦可速战速决毁人之国。 毁人之国而非久也。 施子美注:亦未有不久,而能毁人之国者。 高宗以三年而伐鬼方;周公以三年而征淮夷,此以久毁之也,不久则不能毁之矣。 战而后屈,攻而后 拔,久而后毁,此常理也。 有所为而后有成者也,未足为善也。 与其战而后屈人之兵,孰若不战而人自屈乎。 刘寅注:毁人之国而非久也,谓乘势如摧枯拉朽之易。 王注:毁,隳之也。 非自坏而隳毁之也。 刘邦骥注:拔人之城而非攻,毁人之国而非久者,攻则伤财,久则生变。 皆全国全军全旅全卒全伍之谋也。 必以全争于天下,故兵不顿而利可全,此谋攻之法也。 施子美注:善与而不争,圣人之能也。 圣人虽不争,然亦有所争,圣人何争也,争城耶,争地耶。 争城以战,杀人盈城;争地以战,杀人盈野, 圣人不此之争也。 以全取胜,圣人之所争也。 圣人之所争者全胜也,惟以全争,故兵不有所顿挫,而其利自可全。 盖圣人无意于伤民,惟其所争者大 ,所争者大,则其利必可得而全尽之也。 圣人惟无意于伤民,故民亦归而不自知也。 乃若齐之伐燕,系累其子弟;项关,诈坑其子弟,所伤亦多矣。 焉得以全争乎,是虽穷力黩兵,而终以自斃,何利之有? 此帝王之兵,所以万举而万全也. 刘寅注:全争者,不战屈人之兵则士不伤,不攻拔人之城则力不屈,不久毁人之国则财不费,必以完全立胜于天下,故兵不顿而利可全得之,此 乃谋攻之法也。 赵本学注:言善用兵者,不事战攻之力,不假岁月之久,惟以万全争于天下。 其兵未尝顿坏,其利可以全收,此无他,为有奇谋巧计,足以服人 于无形故也,下文所言者,皆全争之法也。 邓廷罗注:李卓吾曰:惟以全人之国,为攻人之谋,又以伐人之谋,为谋攻之上策。 故军旅卒伍,无一而不得其全,斯为全争于天下矣。 王注:顿,坏也,《左传》:甲兵不顿,是也。 夫不战则士不伤,不攻则力不屈,不久则财不费,以完全之力,争胜于天下。 故兵不顿坏,而利 可全收。 凡此皆谋攻之大法也. 黄巩注:此节收谋攻之义,贾氏林所谓但使人心外附,士卒内离,城乃自拔者,则伐谋伐交之上政也。 以全争于天下,则好谋能成己。 陆懋德注:《汉书·晁错传》曰:帝王之道出于万全。 《左传》曰:甲兵不顿。 《正义》曰:顿,谓挫伤折坏也。 赵充国屯田奏曰:帝王用兵, 以全取胜,是以贵谋而贱战。 刘邦骥注:全争于天下者,即全国全军全旅全卒全伍之谓,以全胜之计争天下,是以不顿兵而收利也。 此以上皆言伐谋伐交之方法,故曰谋攻之 法也。 钱基博注:孙子之所谓谋攻者,非谋攻也,谋不攻也。 攻城则力屈,斯下政矣! 岂惟谋不攻,仰且谋不战! 盖全国为上;不战而屈人之兵,善之 善;故上兵伐谋。 读近代史,而知孙子老谋深算之为不可及也! 孙子之所谓伐谋者,盖欲善吾政略之运用,不战而屈人之兵,以免于伐兵耳! 而德大 将鲁登道夫著《全民战争论》一书,乃谓:“政略不过战略之侍婢,而备战之外无政略。 ”其然,岂其然,抑亦异于子已。 亦以见纠纠武夫之卤(鲁 )莽灭裂耳! 近世之所为制空权、闪电战,皆战术之奇,可以为一战之烈,而无当于战略之决胜者也。 陈启天注:必以全争于天下,谓必以全国全军之外交策略与世界竞争也。 全国全军之外交策略如得成功,则可不费一兵,不折一矢,而大获其利 矣。 此较之破国破军而后胜人者,为利实多,故曰:兵不顿而利可全。 本篇虽极言运用外交(谋攻)之利,然于他篇又力言修明政治,充实军备之要 。 故合诸篇而观之,可知本书之理论体系,乃以政治为战争之根本,外交为战争之先驱,而军备则战争之后盾也。 政治之根本既立,军备之后盾又坚 ,则莫若先以外交策略而胜人之为全利矣。 本篇之旨,盖在于斯。 发布时间:2024-12-29 08:31:10 来源:常能网 链接:https://www.changnen.com/post-194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