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计篇·第一 内容: 计篇·第一作者:钮先钟 ·中国出自————《孙子三论》《原论》出自————《现代军事理论》   首先从篇名说起,由于版本之不同,篇名也不一致。 武经本为“始计”,其他版本则为“计”篇。 似乎很明显,“始”字是宋代编辑《武经七书》时加上去的。 因为孙子以“计”为其研究的起点,在“计”字之前加一个“始”字具有强调此一事实的意义。 所以,我个人认为这个“始”字实在加得很好,应该予以保存。 概括言之,我们对于《孙子》原文的研究并非以考据为目的,而是以深入了解其思想为目的。 所以,个别字句的差异有时实可不必斤斤计较。 孙子为何要以“计”为其书的第一篇? 孙子自己所提供的答案是“兵者国之大事”。 “兵”字是《孙子》书中使用次数颇多的一个字,一共为六十九次,除“火攻”篇之外,其他每一篇都有“兵”字。 同时“兵”字也有很复杂的含义,在不同的地方应作不同的诠释,不可一概而论。 在此,其基本意义应为“战争”,但也可以包括国防、安全、战略等含义在内。 为什么战争(兵)是国家大事? 孙子在书中已自作答案,那是因为战争是“死生之地,存亡之道”。 孙子对于其重要观念或名词,都常会在文中加以解释或界定。 在十三篇中可以找到很多这样的例证,学者钮国平称之为“文中自注” [ 注:钮国平、王福成:《孙子释义》(甘肃人民出版社,1991),10页。 ] 。 因为战争是决定人民死生的场地(地),决定国家存亡的途径(道),所以自然要算是国家大事,于是也就必须加以认真的考虑(察)。 这样才会使孙子把“计”列为其书的首篇。 “计”字的基本意义是计算(calculation),但也可以具有计划(planning)、分析(analysis)、评估(assessment)等复义。 事实上,这不过是咬文嚼字,因为计划、分析、评估都必须以计算为基础,而且这些观念之间具有高度互赖关系,所以,也不可能划分出明确的界线。 [ 注:黄柱华:“孙子计篇之计与诡二字探义”,《孙子新论集粹》,76-79页。 ]   在认真考虑战争问题时必须作精密的计算、计划、分析和评估。 然则其对象又是什么? 孙子的想法和现代学者几乎完全一致。 他认为必须以国力评估(power assessment)为起点,所以他说“故经之以五(事),校之以计,而索其情”。 “经之以五”就是首先对权力因素(power element)作必要的分类,然后再来对每一种权力因素进行评估。 孙子认为决定国家权力强弱的基本因素共为五种,接着他又对每一种因素的内涵作了简要的说明:   1、道:令民与上同意,可与之死,可与之生,而不畏危(诡)。 2、天:阴阳、寒暑、时制。 3、地:高下、远近、险易、广狭、死生。 4、将:智、信、仁、勇、严。 5、法:曲制、官道、主用。 国力评估即依照这样的分类进行,而上述的说明也就是在每一分类中对敌我双方所应比较(校)的项目。 在方法上,孙子的观念也和现代学者大致相同,只是名词不一样而已。 “校之以计”即为量度(measurement),“而索其情”即为判断(judgement)。 前者用来处理可以量化的因素,后者用来处理不能量化的因素。 两者综合起来即孙子所谓“庙算”,用现代术语来说,即为“纯净评估” [ 注:“纯净评估”是美国国防部所用的名词,所谓“纯净”(net)的意义即为把敌我双方的权力作一比较而获得的优劣结果,所以与“庙算”的意义恰好相当。 ] 。 (net assessment)现在再对比如下:   庙算 = 校之以计 + 而索其情   评估 = 量度 + 判断   “五事”是孙子所认定必须评估的权力因素,他这样的安排当然是以时代背景为依据,其中包括物质(硬件)和人事(软件)两方面,而又以后者为主。 不过孙子又坚持先量度而后判断的原则,这可以显示其重视科学方法的精神。 孙子所最重视的是“道”与“将”,其次则为“法”,至于“天地”则合并评估,用现代术语来表达即所谓“战略环境”(strategic environment),那是外在的和客观的,而非任何国家所能控制或运作。 首先要评估的权力因素就是“道”。 这个“道”字曾经引起很多的争议,甚至于有人认为孙子在思想上曾受道家的影响。 事实上,“道”字在此处的意义,孙子已作明确的界定。 “道”就是“令民与上同意”,也正是孔子论政时所说的“民信之矣” [ 注:子贡问政,子曰:“足食、足兵,民信之矣。 ”子贡曰:“必不得已面去,于斯三者何先? ”曰:“去兵。 ”子贡曰:“必不得已而去,于斯二者何先? ”曰:“去食,自古皆有死,民无信不立! ”(《论语·颜渊第十二》) ] 。 政府(上)能令其人民对其政策或行动表示同意就是有道,否则就是无道。 用现代术语来说,“道”就是战略的国内基础(domestic foundation),亦即为其政治基础。 孙子对于这一点非常重视,所以他在评估国力时所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就是“主孰有道? ”至于如何始能令民与上同意,孙子并未作进一步分析。 也许由于那是“主”的责任,他不便干预。 因为能令民与上同意,所以才能“可与之死,可与之生,而不畏危”。 换言之,全国上下才会一条心,生死存亡与共,而不害怕危险。 “可与之死”固然难,而“可与之生”也许还更难。 前者例如我国在卢沟桥事变之后决心抗战到底,后者例如日本在1945年决定投降。 “而不畏危”在汉简本中作“而不诡”,“诡”字作“疑”字解释,换言之,即人民对政府的决策毫无疑虑。 两说似可并存,而且其义相通;不疑自无所畏,而不畏则也暗示其不疑。 第二个重要因素即为“将”,所以孙子接着就要问:“将孰有能? ”严格地说,孙子认为“将”乃战争中的决定因素,所以战略也就是将道。 “将”是战争的指导中心,从战前到战后都受其支配。 古代的战争形态比较简单,由一个人来总揽全局是事属可能。 因此,对于将才的选拔不可不慎,孙子遂列举五个字来作为评估的标准,即“智、信、仁、勇、严”。 此种排列具有深意。 他把“智”列为第一位,而“勇”则屈居第四位。 这表明孙子充分了解战略的本质即为斗智。 在其书中只提到“智将”而从未提到“勇将”。 他的思想与孔子非常接近,不仅“智”、“仁”、“勇”的排列完全一样,而且对于战争也始终采取非常慎重的态度。 接着孙子就考虑战略环境:“天地孰得? ”在孙子的时代,战略环境相当单纯,但孙子还是表现出其科学精神,对环境因素仍然加以有秩序的列举。 在此有两点值得注意:(1)孙子在“天”的项目中所列举的都是自然现象,即“阴阳”(昼夜、晴雨)、“寒暑”(温度)、“时制”(季节变化)等。 他所谓的天是自然的天而非神意的天,他是一个破除迷信的人。 (2)从其所列举的项目上来看,即可以暗示其对于地理非常重视,而且也有相当科学化的深入研究。 “法”被列于五事中的最后位置,这绝非暗示它的重要性较低,而是有其逻辑上的理由。 “法”的内涵为“曲制、官道、主用”。 用现代名词来表示:“曲制”为军事组织、部队编制,“官道”为人事制度,“主用”为军费、物资的供应管理。 简言之,“法”即为有关国防的一切法令规章和管理系统,其建立和制作都应由“将”来负责,并且受到战略环境的影响,所以在评估顺序上自应列为最后。 列举五事之后,孙子又作一小结说:“凡此五者,将莫不闻,知之者胜,不知者不胜。 ”由此可以显示“将”在评估工作中所居的重要地位。 此处有两个字应略作解释,即“闻”和“知”。 “闻”就是“预闻”,也就是参加。 “知”字则值得特别注意。 这是“知”字在书中的第一次出现。 这个字是全书中的一个极重要的关键字,一共出现七十九次之多。 [ 注:杨少俊:《孙子兵法的电脑研究》,332页。 ] 孙子非常重视“知”字,所谓“知”者,又并非仅为“知道”(know)而已,更含有深入“了解”(understand)的意义。 所以,为将者对于国力评估必须有充分和彻底的了解,然后其研究判断才会正确,并因此而能获得胜算。 反而言之,若对评估内容缺乏了解,则自无胜算之可能。 孙子在重述“校之以计,而索其情”之后就一口气提出七个问题(包括前述三者在内),于是在后世的某些注释中遂有所谓“五事七计”之说,因此也就引起一种误解,以为“五事”和“七计”是两种不同的评估。 明代何守法对于此种误解曾作辩正如下:  愚谓七计,不过计五事。 今云七者因增“强”、“练”、“明”三句也。 然三句岂出于“法”之外哉? 孙子欲人之慎用,故特祥言之,实非五事之后又有七计也信。 [ 注:何守法:《音注孙子》编人《孙子集成》(山东:齐鲁书社,1993)第九册,327页。 ]   为明确表示这七个问题与五事的关系,可以图解如下:  (1)道——主孰有道? (2)天 ┐      ├天地孰得? (3)地 ┘  (4)将——将孰有能? ┌法令孰行? (5)法 ┤兵众孰强? │士卒孰练? └赏罚孰明? 孙子认为根据这样的分类评估,即可知胜负。 于是再作结语说:“将听吾计,用之必胜,留之;将不听吾计,用之必败,去之。 ”这一段话又曾引起不同的解释,主要可分为两种:(1)“将”字作“如”(假使)字解,读若“江”。 而这又是根据孙子以兵法见于吴王之说,认为孙子是明确地告诉吴王:听吾计否决定我的去留。 (2)此“将”字乃指偏裨之将,其意即为在选用部属时必须是能听吾计者,否则应去之。 但我却有第三种不同的解释,照文字结构来看,本篇中的“将”只应有一种解释,即为主(大)将,然后文意始能前后连贯。 此外,现存的书可能是孙子传世之作,而献给吴王的“十三篇”也许只是其最初的草稿。 孙子完成其书时,一定也像西方的若米尼一样,会深信他这本书“对于国王和政治家都是极适当的教科书” [ 注:钮先钟:《西方战略思想史》,217页。 ] 。 所以他应该是在向后世的政治领袖发言,告诉他们必须如何选择其将才。 概括言之,听吾计者即为合格的标准。 到此为止,孙子一共提出了两项基本观念:(1)“校之以计,而索其情”;(2)“将听吾计,用之必胜”。 假使这两项基本条件都能符合,即为“计利以(已)听”,简言之,就是评估有利,而此种评估又已被接受,于是可以战矣。 以上所说的一切都是在国内的战前作为,但在进入战争之前又还另有一项在国外的准备步骤。 于是孙子说:“乃为之势,以佐其外。 ”即应在国外制造有利的形势,以作为辅助。 如何制造此种形势并无固定的方法,而必须“因利制权”,换言之,好像用秤称东西一样,要依照所称的重量来调整秤锤(权)的位置。 [ 注:何守法:《音注孙子》,《孙子集成》第九册,331页。 ]   接着孙子又说:“兵者诡道也。 ”这句话引起了无穷的争论。 除“诡”字的意义有各种不同的解释之外,而“诡道”究竟又是什么,更已成迄无定论的疑问。 过去,大家大致都是把“诡”字解作“欺诈”,这也使孙子因此而受到“权谋有余,仁义不足”的批评。 时至现代,论者的意见又已有相当的改变,于是“诡”字逐渐消除了恶意,而开始被解释为“变异”或“非常”。 [ 注:黄柱华:“孙子计篇之计与诡二字探义”,《孙子新论集粹》,80-84页。 ] 实际上,要想了解孙子用字的原意,就必须先注意字是用在何处。 孙子是在说明应该“因利制权”以来造势之后,就紧接着指出“兵者诡道也”,可以显示他所谓的“诡道”即为“因利制权”的方法。 换言之,必须采取各种不同的手段始能达到造势的目的,而并无一定常规可循。 因此“诡道”并非专用名词,也不是一种固定观念,其真正的意义只是表示要想造势则必须灵活运用各种方法,而并非有一种特定的“诡道”存在。 以下连接着一段很长的文章:从“故能而示之不能”到“此兵家之胜,不可先传也”。 于是结束了有关“乃为之势,以佐其外”的全部讨论。 过去注孙子者常将这一段称为“诡道十四势” [ 注:何守法:《音注孙子》,《孙子集成》第九册,331页。 ] 或“诡道十二势” [ 注:赵本学:《孙子书校解引类》,《孙子集成》第五册,81页。 (所谓“十二势”即未将“攻其无备,出其不意”两项列入。) ] ,换言之,也就是认为“诡道”的内容即为此十四条或十二条。 但从《孙子》原文上看来,他似乎是说既无常规可循,故可以采取下列各种手段,因此他只是举例而已,并非认为仅只是限于此十四势或十二势。 最后,所谓“兵家之胜”也是指造势而言,因为在战前造势即可以增加获致胜利的机会。 而这些手段都是因利制权,随机应变,所以也自不能事前泄密(不可先传)。 此外,还有两点必须再强调说明。 “诡道”并非特定名词,只是表示一种随机应变、毫无常轨的形式。 凡是属于这种形式的方法或行动都可以算是诡道。 欺诈的确也是诡道,但诡道却非仅限于欺诈。 其次,孙子对于“诡”字似并未特别强调或重视,在十三篇中就只有在“计”篇中用过,此一事实实颇微妙,但并未获广泛的注意。 专就此一事实来看,似乎又可认定所谓诡道的适用范围是应仅限于战前的造势,而并非可以通用于其他的情况。 至少《孙子》的原文是给予我们这样的暗示。 在插入这一大段有关战前造势的讨论之后,孙子才又回到本题,并作成其全篇的结论:  夫未战而庙算胜者,得算多也;未战而庙算不胜者,得算少也。 多算胜,少算不胜,而况于无算乎! 吾以此观之,胜负见矣。 中国古人有敬天法祖的优良传统,用现代名词来表示,即为一种战略文化(strategic culture)。 所以,有关国家大事的决策必须在太庙中行之,此即为“庙算”一词的来源。 孙子所谓的“庙算”也就是战前的纯净评估,其内容即为就五种权力因素分别评定双方的得分。 分数多的(得算多)就会胜,分数少的(得算少)就会不胜。 这也就是“校之以计”(数字的比较)。 但孙子已知道仅凭单纯的数字比较还是不够,而必须对数字的内涵有更深入的了解,此即“而索其情”。 我们可以用当前的情况来作为例证。 譬如说,媒体报道某国有飞机多少架,这并不足以表示该国空军的真实战斗力,必须对于其素质作进一步分析始能获得适当的结论。 所以孙子最后才说:“多算胜,少算不胜,而况于无算乎? ”所谓“多算”就是精密计算,“少算”就是粗略计算。 孙子认为必须计算得非常精密,然后得分(得算)的高低比较才有意义。 于是始有真正胜算的可能。 假使只是粗略的计算,则可能会受数字的欺骗,于是表面上的胜也许就会变成实质上的不胜。 至于根本算都不算(无算),则也就斯为下矣,不值得一谈。 前人作如此解释者有何守法与蒋百里 [ 注:何守法认为“多少犹详略也”。 见《孙子集成》第九册,343页。 蒋百里认为“多算少算之多少两字,言计算精密者胜,不精密者不胜。 ”见《孙子新释》。 由魏汝霖,《孙子兵法大全》加以引述,73页。 ] 。 但一般的注释则常将“得算多”与“多算”混为一谈。 事实上,此种看法的错误显而易见,假使二者意义相同,则孙子又何必再重复一遍,而且“无算”又应如何解释? 双方在评分上固然可以有多少之差,但绝无得零分(无算)之理由。 因此,很显然孙子的观念是分为两阶段,现在再图示如下:    ┌校之以计→得算多者胜  庙算┤    └而索其情→多(精)算者胜   第一篇的讨论到此应告结束,不过还有一个问题应该提出,即所谓“诡道”者应否列入“庙算”范围之内。 从《孙子》原文上看来,可以断言其不应列入。 孙子已经明确地指出“计利以听”之后才“乃为之势”。 所谓“计利”即庙算的结果已经有利,这当然表示庙算已经完成。 造势的企图是在计利之后,所以当然不应列入“庙算”的范围之内。 “计”篇为十三篇之首,居于领导全书的地位,也构成全部思想体系的代表,所以非常值得重视。 孙子在这一篇中充分表现出其治学的基本精神和方法。 诚如学者孙柏林所指出:“孙子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,运用朴素的系统观和运筹思想,讲求效益的综合分析和预测评价,都符合现代系统论和运筹学的基本原则。 至今仍闪耀着智慧的光芒,给现代人类智慧的启迪。 ” [ 注:孙柏林:“孙子的系统和运筹思想”,《孙子新论集粹》,251-260页。 (运筹学即作业研究(operation research)) ]   综观全篇,孙子一开始即指出“兵者国之大事”,明确显示其对战争研究所保持的极端慎重态度。 而在结尾处又强调“多算胜”的观念,更显示其对“精密分析”(critical analysis)的重视。 此种力求慎重,力求精密的治学精神实为孙子给予后世的最重要的思想遗产。 “计”篇不仅是全书之首,而且也代表孙子的中心思想,其地位极端重要,以下诸篇均可视之为此篇之延伸,读者应特别注意。 发布时间:2026-01-12 08:15:17 来源:常能网 链接:https://www.changnen.com/post-50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