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第六章·严明 内容: 第六章·严明作者:蔡锷出自————《曾胡治兵语录》出自————《中国古代历代兵书》古人用兵,先明功罪赏罚。 救浮华者莫如质。 积玩之后,振之以猛。 医者之治瘠痈,甚者必剜其腐肉,而生其新肉。 今日之劣弁羸兵,盖亦当为简汰,以剜其腐肉者;痛加训练,以生其新者。 不循此二道,则武备之弛,殆不知所底止。 太史公所谓循吏者,法立令行,能识大体而已。 后世专尚慈惠,或以煦煦为仁者当之,失循吏之义矣。 为将之道,亦法立令行、整齐严肃为先,不贵煦妪也。 立法不难,行法为难。 凡立一法,总须实实行之,且常常行之。 九弟临别,深言御下宜严,治事宜速。 余亦深知驭军驭吏,皆莫先于严,特恐明不傍烛,则严不中礼耳。 吕蒙诛取铠之人,魏绛戮乱行之仆。 古人处此,岂以为名,非是无以警众耳。 近年驭将失之宽厚,又与诸将相距过远,危险之际,弊端百出,然后知古人所云作事威克厥爱,虽少必济,反是乃败道耳。 (曾国藩)自来带兵之将,未有不专杀立威者。 如魏绛戮仆,穰苴斩庄贾,孙武致法于美人,彭越之诛后至者,皆是也。 世变日移,人心日趋于伪,优容实以酿祸,姑息非以明恩。 居今日而为政,非用霹雳手段不能显菩萨心肠。 害马既去,伏? ?龙不惊,则法立知恩。 吾辈任事,只尽吾义分之所能为,以求衷诸理之至。 是不必故拂乎人情,而任劳任怨,究无容其瞻顾之思。 号令未出,不准勇者独进;号令既出,不准怯者独止。 如此则功罪明而心志一矣。 兵,阴事也,以收敛固啬为主。 战,勇气也,以节宣提倡为主。 故治军贵执法谨严,能训能练,禁烟禁赌,戒逸乐,戒懒散。 治将乱之国,用重典;治久乱之地,宜予以生路。 行军之际,务须纪律严明,队伍整齐,方为节制之师。 如查有骚扰百姓,立即按以军法。 吕蒙行师,不能以一笠宽其乡人,严明之谓也。 绛侯治兵,不能以先驱犯其垒壁,整齐之谓也。 立法宜严,用法宜宽,显以示之纪律,隐以激其忠良。 庶几畏威怀德,可成节制之师。 若先宽后严,窃恐始习疲玩,终生怨尤,军政必难整饬。 (胡林翼)蔡按:治军之要,尤在赏罚严明。 煦煦为仁,足以隳军纪而误国事,此尽人所皆知者。 近年军队风气纪纲太弛,赏罚之宽严每不中程,或姑息以图见好,或故为苛罚以示威,以爱憎为喜怒,凭喜怒以决赏罚。 于是赏不知感,罚不知畏。 此中消息,由于人心之浇薄者居其半,而由于措施之乖方者亦居其半。 当此沓泄成风、委顿疲玩之余,非振之以猛,不足以挽回颓风。 与其失之宽,不如失之严。 法立然后知恩,威立然后知感。 以菩萨心肠,行霹雷手段,此其时矣。 是望诸勇健者毅然行之,而无稍馁,则军事其有豸乎。 发布时间:2026-03-04 08:41:25 来源:常能网 链接:https://www.changnen.com/post-54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