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致身·第二十二 内容: 致身·第二十二作者:明·佚名出自————《草庐经略》出自————《中国古代历代兵书》  岳武穆有言:“文官不爱钱,武臣不惜死,天下太乎矣。 ”而盂德之讥袁本初,亦云“干大事而惜身”,则信乎致身之义当讲矣。 夫弃军离地与逗留不前之将,何尝不是爱惜其身? 而作外见杀于敌,则内见戮于君。 生可得耶? 何如慷慨激昂,以一身殉国,腥血渍战袍而愈厉,矢石落左右而不惊,孤城捍强敌而神闲,深入抵贼巢而不惧! 盖三军勇怯,恒视其将。 将畏缩而土气痿,将强毅而士气张。 与其贪生畏死,遗臭万年.熟若舍生取义,垂芳百世! 况必死不死,幸生不生。 既以身任国事,贼灭则朝天有日.贼在则归阙无期。 何能作儿女之态,奉身缩首而已耶! 韦奴救钟离,魏军夜来攻城,飞矢雨集。 奴子黯请下城以避箭,叡不许。 军中惊,叡于城上厉声呵之,乃定。 李光弼与史思明战于中潭,将刃纳于靴,曰:“战,危事。 吾任三公,不可辱于贼,万一不捷,当自到以谢天子! ”及胜,西向拜舞,三军感动。 张巡每与贼战,将吏有还者,巡立战所不动,曰:“还为我决之! ”诸将还致死。 由是战无不胜。 刘铸至顺昌,虏势正狂。 军中劝铸去,錡凿舟沉之,示无去意。 置家寺中,积薪于门,谓守者曰:“脱有不利,即焚吾家,无辱敌手也。 ”连战金兵,兀术遁去。 夫中潭之胜,由靴中之刃;顺昌之捷,由寺门之薪。 而韦叡与睢陽坚立蝟集之场,不移跬步者,已将此身存亡置之度外矣。 盖与敌相薄,如入虎穴探虎子,非舍生不可。 舍生则胜,惜身则败。 胜则我生而敌死,败则我死而敌生。 但务出奇用智,毋空为匹夫必死之勇耳。 故《孙子》云:“必死可杀,必生可虏。 ”三复斯言,堪为军主。 发布时间:2026-04-06 08:21:53 来源:常能网 链接:https://www.changnen.com/post-579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