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誓师·第三十一 内容: 誓师·第三十一作者:明·佚名出自————《草庐经略》出自————《中国古代历代兵书》 《吴子》有言:“百姓是吾君而非邻国,则战胜。 ”未有义声煌煌,而三军之锐气不倍为鼓舞者也。 故出兵之际,则陈师而誓之也。 其声罪欲明,约束欲严,赏格欲厚,刑章欲肃。 夫声罪明则军威张,约束严则纪律正,赏格厚则士乐趋,刑章肃则人普畏。 此自《甘誓》、《汤誓》以来 ,所必重也。 故为将者,毋以为故事而漫尝之。 忠义慷慨,激扬吏士,庆赏刑罚,申饬再三,争先用命,同立功名,贵贱相忘,祸福与共,自可目无强敌,威自百倍矣。 启即位,有扈氏不服。 王征之,大战于甘,乃召六卿之师,王曰:“嗟! 六事之人,予誓告汝:有扈氏威侮五行,怠弃三正,天用剿绝其命。 今予惟恭行天之罚。 左不攻于左,汝不恭命;右不攻于右,汝不恭命。 用命,赏于祖,不用命,戮于社。 予则孥戮汝! ”遂灭有扈。 秦王猛攻燕,陈于渭源而誓之曰:“王景略受国厚恩,兼任内外,今与诸臣深入贼地,当竭力致死,有进无退,共立大功,以报国家。 受爵明主之朝,称觞父母之室,不亦善乎? ”众皆踊跃,破釜弃粮,大呼竞进。 夫《甘誓》,则声罪明而赏罚备。 王景略之誓,其立功报国,则激以忠义;受爵称觞,则歆以福泽;深入贼地,则示以利害。 宜乎人之踊跃也。 发布时间:2026-04-07 08:18:08 来源:常能网 链接:https://www.changnen.com/post-58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