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刑赏篇·第十八 内容: 刑赏篇·第十八作者:李筌出自————《太白阴经》《人谋下》出自————《中国古代历代兵书》 经曰:有虞氏画衣冠,异章服,以州辅牧而奸不犯,其人醇。 汤武凿五刑,伤四肢,以缪辅刑而奸不止,其人淫。 有虞非仁也,汤武非异也;其道异者,时也。 古之善治者,不赏仁,赏仁,则争为施而国乱;不赏智,赏智,则争为谋而政乱;不赏忠,赏忠,则争为直,而君乱;不赏能,赏能,则争为功,而事乱;不赏勇,赏勇,则争为先,而阵乱。 夫莅众以仁,权谋以智,事君以忠,制物以能,临敌以勇。 此五者,士之常。 赏其常,则致争;致争,则政乱;政乱,则非刑不治。 故赏者,忠信之薄,而乱之所由生;刑者,忠信之戒,而禁之所由成。 刑多而赏少,则无刑;赏多而刑少,则无赏。 刑过,则无善;赏过,则多奸。 王者以刑禁,以赏劝,求过而不求善,而人自为善。 赏,文也;刑,武也。 文武者,军之法,国之柄。 明主首出,庶物顺时,以抚四方,执法而操柄,据罪而制刑,按功而设赏。 赏一功而千万人悦,刑一罪而千万人慎;赏无私功,刑无私罪,是谓军国之法、生杀之柄。 故曰:「能生而能杀,国必强;能生而不能杀,国必亡。 能生死而能赦杀者,上也。 刑赏之术无私,常公於世以为道。 其道也,非自立於尧舜之时,非自逃於桀纣之朝;用得而天下治,用失之而天下乱。 治乱之道在於刑赏,不在於人君。 过此以往,虽弥纶宇宙、缠络万品,生杀之外,圣人错而不言。 发布时间:2026-04-18 08:28:47 来源:常能网 链接:https://www.changnen.com/post-59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