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篇第四·论军政与内政之关系
形篇第四·论军政与内政之关系
作者:蒋百里 刘邦骥
出自————《孙子浅说》
出自————《现代军事理论》
杜牧曰:“因形见情。无形者情密,有形者情疏。密则胜,疏则败也。”
此一篇论军政与内政之关系,以修道保法为一篇之主脑。其以形”名篇者,有有形之军政,有无形之军政。有形之军政,即兵器、战备、营阵、要塞之类是也;无形之军政,即道与法是也。而道与法皆内政之主体,故日此篇为军政与内政之关系也。宜分四节读之。第一节自首至“不可为”,论军政当以修道保法为不可胜之形,此所谓无形之军政也。第二节自“不可胜者守也”至“全胜也”,论有形之军政,无论攻守,苟能修道保法均可以全胜也。第三节自“见胜不过”至“而后求胜”,论无形之军政,在乎胜易胜之敌,在乎胜已败之敌也。所谓“先胜后求战”者,此也。第四节自“善用兵者”至末,始将修道保法揭出,以见无形之军政,全系乎内政也。
孙子曰:昔之善战者,先为不可胜,以待敌之可胜。不可胜在己,可胜在敌。故善战者,能为不可胜,不能使敌必可胜。故日:胜可知而不可为。
右第一节极言内政为军政之根本。先为不可胜,以待敌之可胜”,非内政修明者,决不能有此成效。而其为之之术、待之之方,全在乎修道保法而己。”先为不可胜”者,先为敌人不可胜我之形也。“待敌之可胜”者,待敌人有可胜之形而乘之也。“不可胜在己,可胜在敌”者,不可胜者,修道保法也,故在已;可胜者,有所隙也,故在敌。“能为不可胜,不能使敌必可胜”者,修道保法在己,故能为不可胜;若敌人亦修道保法,则决不能使敌必可胜也。“胜可知而不可为”者,有形之胜可知,无形之胜不可强为也。以上总论有形则可胜,无形则不可胜。盖以修道保法,则内政修明,自然胜于无形矣。
不可胜者,守也;可胜者,攻也。守则不足,攻则有余。善守者,藏于九地之下;善攻者,动于九天之上,故能自保而全胜也。
右第二节言攻守为有形之军政,然仍必有无形之军政,而后乃能自保而全胜也。其要仍在乎修道保法而已。“不可胜者,守也”者,未见敌人有可胜之形,己则藏形,为不胜之备以自守也。”可胜者,攻也”者,敌有可胜之形,则当出而攻之也。”守则不足,攻则有余”者,力不足则守,力有余则攻,非百胜不战,非万全不斗也。“善守者,藏于九地之下”者,喻幽而不可知也。”善攻者,动于九天之上”者,喻来而不可备也。此言以无形之军政,用之于攻守,若秘于地、若辽于天,令人不可测度;故以守则自保,以攻则全胜也,非修道保法之效哉?
见胜不过众人之所知,非善之善者也;战胜而天下日善,非善之善者也。故举秋毫不为多力,见日月不为明目,闻雷霆不为聪耳。古之所谓善战者胜,胜易胜者也。故善战者之胜也,无智名,无勇功,故其战胜不忒。不忒者,其所措必胜,胜已败者也。故善战者,立于不败之地,而不失敌之败也。是故胜兵先胜而后求战,败兵先战而后求胜。
右第三节论无形之军政,有非众人之所能知、非天下之所能见者,其要在于胜易胜者、胜已败者而已。盖未战之先,即已有可胜之道、有可胜之法,并非既战而后求胜也。“见胜不过众人之所知”者众人之所见,破军杀将,然后知胜也,故不得谓之善也。”战胜而天下日善”者,战而后能胜,众人称之,故亦不得谓之善也。秋毫、日月、雷霆,皆众人易见易闻之事,不足言也。“古之所谓善战者胜”,谓古之所贵乎战者,胜而已矣。而胜之中有道焉,所谓“胜易胜者”是也;有法焉,所谓“胜已败者”是也。”胜易胜者”,以无形之道,攻敌于无形也。所谓见微察隐,破之于未形也,所以无智名无勇功、其战不忒、所措必胜也,所谓道也。”胜已败者”,以无形之法,败敌于无形也。盖察知敌人有必可败之形,然后措兵以胜之耳,所以常立于不败之地,而不失敌之败也,所谓法也。总而言之,皆计谋先胜而后兴师,故以战则克。所谓无形之军政,非众人所知也。
善用兵者,修道而保法,故能为胜败之政。兵法:一曰度,二曰量,三曰数,四曰称,五曰胜。地生度,度生量,量生数,数生称,称生胜。故胜兵若以镒称铢,败兵若以铢称镒。胜者之战民也,若决积水于千仞之谿者,形也。
右第四节,此节始将修道保法四字揭出,以见修道保法者内政也,即无形之军政也。道”即五校之道也。“法”即五校之法也。修之保之,即可以伺敌而败之也,谓非军政与内政之关系哉?而修道保法,则有度、量、数、称、胜五者之兵法在焉,不可不知也。”地生度”者,因地而自度其德,有德者胜也。“度生量”者,既度其德,又必量力,有力者胜也。“量生数”者,德足以胜之,力足以胜之,而军实之数不可不数也。”数生称”者,称所以权轻重也,军实充足尤必权其利害,两利相形则取其重,两害相形则取其轻也。“称生胜”者,利害之轻重既审,乃可以应敌而制胜也。此以上皆修道保法者所宜知也。二十两为镒,二十四铢为两,铢轻而镒重也。“胜兵若以镒称铢”,力易举也。”败兵若以铢称镒”,轻不能举重也。八尺日仞,“决积水于千仞之谿”,其势疾也。此以上皆极力形容胜败之形也。
更新于:3个月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