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、西汉的军事思想
十、西汉的军事思想
作者:颜吾芟
出自————《中国秦汉军事史》
出自————《现代军事理论》
十、西汉的军事思想
西汉的军事学术较之先秦时期兵学兴盛的局面,相对沉寂。尽管西汉初期统治者十分重视兵书的整理工作,曾指派专人负责校订。但西汉时期对后世影响较大的兵书,只有一本3800余字的《黄石公三略》。另外《淮南子·兵略》代表了西汉初期的军事理论水平。
(一)《黄石公三略》一一古代第一部专论战略的兵书
《黄石公三略》,亦称《三略》,是我国古代著名的兵书,相传作者为汉初隐士黄石公。最早提及此书的是司马迁。《史记·留侯世家》中记载:张良刺杀秦始皇未成,遭追捕,被迫隐姓埋名藏匿于下邳(今江苏邳县),在这里遇见一自称“穀城山下黄石即我”的老者,授其一部《太公兵法》,即《黄石公三略》,其后此公便不见于史载。张良得书,潜心研究,后帮助刘邦取得天下,建立了西汉政权。但据考证,《黄石公三略》的成书当不早于西汉中期,它是后人在吸收先秦优秀军事思想的基础上,总结秦汉初政治统治和治军用兵的经验,假托前人名义编纂而成,其中有许多独到之处。
《黄石公三略》分上略、中略、下略3个部分,共3800余字。与前代兵书不同,它是一部专论战略的兵书,尤其侧重阐述政略,这是该书的一个显著特点。它是我国古代第一部专讲战略的专著。《三略》的另一个特点,即是大量引用古代兵书《军谶》、《军势》中的内容来表达自己的思想,共引用了700余字,占全书的1/6强。因而为后人保留了这两部已佚兵书的部分精华。
《三略·上略》共2100余字,占全书的一半以上,内容丰富,是全书的主要部分。其主要内容:①强调“民本”、“兵本”思想,注重收揽人心、民心。这也是该书政略思想的核心。《三略》开篇即指出:“夫主将(治理、统率)之法,务揽英雄之心,赏禄有功,通志于众。故与众同好,靡不成;与众同恶,靡不倾(摧毁)。治国安家,得人也;亡国破家,失人也”,从战略的高度,指出人心向背,对于治国安邦的重要意义。这里的“英雄”指德才杰出的文臣武将,“通志于众”的“众”指民众、庶民。它不仅强调收揽英雄之心,同时指出君主的意愿要与民众相贯通,强调上下要同心,体现了它的“民本”思想。《三略》认为:“英雄者,国之干;庶民者,国之本。得其干,收其本,则政行而无怨。”它还指出:“夫为国之道,恃贤与民”,这里的“贤”也即“英雄”。《三略》十分重视收揽“英雄之心”、“民心”。对于“英雄”,它认为不仅要“使贤如腹心”,而且要“获城割之,获地裂之,获财散之”,依功进行封赏,并且“赏功不逾时”;对于庶民百姓,它强调要广施恩惠,爱护民众,具体应做到:“务耕桑,不夺其时;薄赋敛,不匮其财;罕徭役,不使其劳”,这样既可以获得民众的支持,同时也增加了国力。《三略》还引用《军谶》:“兴师之国,务先隆恩;攻取之国,务先养民”的思想,强调富国先富民,只有国富民强,才能克敌制胜。从注重收揽人心的角度出发,《三略》指出治国统军的根本在于“察众心,施百务”,即体察各类人物的心理特征和变化,采取相应的对策,并列举出20个心态各异的人物,一一提出治理办法,总的原则是,消灭怀有敌意的人,争取一切可以利用的人。《三略》的“民本”思想体现在军略上,即是“兵本”思想,强调士兵在战争中的作用。它认为:“夫统军持势者,将也制胜破敌者,众也。”“以寡胜众者,恩也;以弱胜强者,民也。”并指出“能使三军如一心,则其胜可全。”《三略》的“兵本”思想,是中国古代军事思想史上的重大进步。②主张治国统军要根据具体情况的发展变化,柔、弱、刚、强四者兼施,巧妙运用。《三略》借《军谶》之语,指出:“柔能制刚,弱能制强”,并解释说:“柔者,德也刚者,贼(祸害、灾难)也。弱者人之所助,强者怨之所攻。”因此只有“柔有所设,刚有所施,弱有所用,强有所加,兼此四者而制其宜”才会使国家强盛,前途远大,单纯用柔用弱或用刚用强,都将使国家衰弱、灭亡。《三略》还认识到,人的主观认识是客观存在的反映,指出:“端末未见,人莫能知”,并认识到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,因此提出战略战术的制定,要依据敌情的实际变化而不断修正,改变,“不为事先,动而辄随”,“因敌转化”。这些思想都体现了它朴素的军事哲学思想。③提出了一整套克敌制胜的军事战略原则。《三略》十分强调对战略要地的占领和控制,要求“获固守之,获厄(险要关卡)塞之,获难(冲要)屯之(派兵屯驻)”。这种思想既是对前人关于在险要地形用兵战术的继承,又是对秦汉以来战争经验的总结。
但是《三略》把它提到了战略高度,这在以前的兵书中是没有的。
它是基于秦汉以来,战争的规模和范围,都较之先秦时期有了极大的发展,动辄数十万,征战数千里,战略要地的作用也明显增大,夺取或失去某一个要地,往往可以导致全局的成败这样的实战经验而提出的。这种战略思想的出现是古代军事思想发展的又一重大进步。《三略》还提出了一套具体的克敌致胜的战略原则,即:“敌动伺之,敌近备之,敌强下之(示弱使其麻痹),敌佚去(调动)之,敌陵(气势旺盛)待之,敌暴绥(退军)之,敌悖义之(以正义之措对付),敌睦携(离间)之。顺举(利用敌错误之举)挫之,因势破之,放言过之(发布檄文声讨敌人的不仁之举),四网罗之”,对先秦以来的用兵经验进行了比较完备的概括和总结。④提出了一系列统兵治军原则。《三略》十分强调将帅应与士卒同甘苦、共患难,指出:“夫将帅者,必与士卒同滋味而共安危,敌乃可加(交锋)”,并引用越王勾践洒酒于河,与士卒同流共饮的故事,说明士卒虽不可能品尝出河中的酒香,但他们会因为将帅能与自己同甘共苦而拼死杀敌。《三略》还引用《军谶》的内容,具体指出:“军井未达(挖掘到出水处),将不言渴;军幕(帐蓬)未办(搭好),将不言倦;军灶未炊,将不言饥”,并且要求将帅“冬不服裘,夏不操扇,雨不张盖”,申明这就是“将礼”。《三略》说:将帅与士卒同安危、则“其众可合而不可离,可用而不可疲”,将帅“蓄恩不倦”,则其士兵可“以一取万”,战无不胜,再次强调将帅与士卒同安危,共患难,将帅时刻关心士卒的重要意义。《三略》还要求将帅必须赏罚分明,号令严明。它引用《军谶》之语,首先阐明了“赏”与“罚”的关系,指出:“军以赏为表,以罚为里”。对于如何进行奖赏,《三略》具体指出,要把“崇礼”(礼节)和“重禄”结合起来运用,因为“礼崇则智士至,禄重则义士轻死”。它十分推崇《军谶》:“军无财,士不来军无赏,士不往”,以及“香饵之下,必有悬鱼。重赏之下,必有死夫”的军谚,指出:“礼者,士之所归;赏者,士之所死。招其所归,示其所死,则所求者至”,并称:“礼赏不倦,则士争死”。《三略》还认为赏罚分明是将帅确立权威的重要手段之一,指出:“赏罚明,则将威行”,同时将帅还要做到号令严明,将之所以威者,号令也”,并称:“将无还令,赏罚必信,如天如地,乃可御人”,而“乱将(软弱少威,号令不明,指挥紊乱之将)不可使保(统御)军”,因为“将无威,则士卒轻刑;士卒轻刑,则军失伍;军失伍,则士卒逃亡;士卒逃亡,则敌乘利;敌乘利,则军必丧”。申明赏罚必信,号令严明是治军统兵的基本原则。⑤对于作为将帅的条件《三略》也提出了一些精辟的见解。它指出:“夫将者,国之命也。将能制胜,则国家安定”。正因为如此,它借《军谶》的内容,指出在个人品质方面,将帅应具备:“能清(廉洁无私)、能静(沉着冷静)、能平(处事公允)、能整(整肃军纪)、能受谏、能听讼、能纳人、能采言”等“八德”,同时在知识和才能方面应具备“能知国俗、能图(熟知)山川、能表(明察)险难、能制(控制)军权”等能力。但除此之外,《三略》又进一步提出,将帅还必须懂得政治和熟知历史,对于“仁贤(仁人、贤人)之智,圣明(君主)之虑,负薪(平民百姓)之言,廊庙(朝廷)之语,兴衰之事”都应该有所了解。同时《三略》还强调了作为将帅应具备的“虑”、“勇”、“动”、“怒”4项素质。“虑”即深谋远虑;“勇”即勇猛果敢;“动”即把握战机,适时出机;“怒”即适时、适度发怒。《三略》借《军谶》之语,称:“虑也,勇也,将之所重;动也,怒也,将之所用”,并指出“此四者,将之明诫也”,同时还指出:“将无虑,则谋士去;将无勇,则吏士恐;将妄动,则军不重;将迁怒,则一军惧”。对于将帅违背“八德”的危害,《三略》也指出:“将拒谏,则英雄散;策不从,则谋士叛善恶同,则功臣倦;专己(独断专权),则下归咎(怨恨);自伐(夸耀),则下少功;信谗,则众离心;贪财,则奸不禁;内顾(贪恋女色),则士卒淫”,同时强调:“将有一,则众不服;有二,则军无式(榜样);有三,则下奔北(战败);有四,则祸及国”。《三略》对将帅的要求,较之先秦的《孙子兵法》、《吴起兵法》等有了很大提高,也更加全面,这正是秦汉时代战争规模扩大,将帅在战争中地位提高,往往独挡一面,因而对其各方面的素质的要求也相应提高的反映。⑥《三略上略》在最后引用《军谶》,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统军的方法、策略,集中到一点就是要求君主、将帅能去奸佞、用贤人,并总结说:“主察异言,乃睹其萌(祸乱的苗头);主聘儒贤,奸雄乃遁;主任旧齿(老臣),万事乃理;主聘岩穴(有德才的隐士),士乃得实(人尽其才);谋及负薪,功乃可述,不失人心,德乃洋溢”,再次强调了争取“英雄心”、“民心”的主题思想。
《三略·中略》共650余字。从内容上讲,它与《上略》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,主要阐述的是君主与将帅的关系,其中不乏精辟之处,为历代封建君主所推崇。其主要内容:①将在外,君命有所不受。《三略》继承了《孙子兵法》以来,将帅统兵出战,“君命有所不受”的军事思想,引用《军势》之语,总结为:“出军行师,将在自专。进退内御(受朝中制约),则功难成”。一方面指出将帅统兵在外,必须根据战场上的具体情况自己制定作战方略,把握每一个稍纵即逝的战机,争取最后的胜利;另一方面告诫君主,既授命于将帅,就不要干扰其指挥,尤其不要干扰具体的军事行动,否则将使其“功难成”,甚至导致失败。②君主、臣下都应注重各自“德”(德行)与“威”(威严)的树立。对于君主来说,“无德则臣叛”,“无威则失权”;对于臣下来说,“无德则无以事君”,“无威则国弱”。但是《三略》同时指出,臣下“威多则身蹶(身败名裂)”,因而要求臣下多“德”少“威”,“威”要适可而止,才不致因盖主而致祸。③强调君主在具备“德”的前提条件下,还要“加之以权变”,进行统治。因为君主不精心筹策,“无以决嫌定疑”;不施诡诈奇变,“无以破奸息寇”;不用密谋,“无以成功”。④战争之后必须收回将帅的兵权。《三略》依据秦汉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下的军事制度的特点,提出了:“夫高鸟死,良弓藏敌国灭,谋臣亡”的思想。告诫君主不要使臣下久专兵权,应采取临战任将,战后罢兵的措施,牢牢控制兵权。但《三略》也不主张君主谋害功臣,它解释“谋臣亡”并“非丧其身也”,而是要“夺其威,废其权也”。对于如何对战功卓著的将帅实行“夺威”、“废权”,《三略》也具体提出了3条办法:第一、要“封之于朝,极人臣之位,以显其功”,即授予极高的爵位;第二、“中州善国(肥沃土地),以富其家”,即赐予肥田腴地;第三、“美色珍玩,以悦其心”,即赏给美女、珍宝。《三略》提出这种思想,是既要保证君主的地位不受威胁,又要使将帅的功名身家得以保全,正如它自称的:“人主深晓《中略》,则能御将统众”,“人臣深晓《中略》,则能全功保身”。这一套新的君主驾御将帅的谋略思想,对后世影响极大。⑤《三略》在阐述君主驾御将帅的方略时,还强调要根据每个人的不同特点恰当地使用他们,也即要因人而致用。《三略》将人分为四类:一是智者,即有头脑、有智谋的人;二是勇者,即行为勇敢的人三是贪者,即贪恋钱财的人四是愚者,即愚笨蠢钝的人。对于这四类人,《三略》借《军势》之语指出:“智者,乐立其功;勇者,好行其志;贪者,邀趋(追求)其利,愚者不顾死”,告诚君主要“因其至情(特点)而用之”,并指出“此军之微(微妙)权也”。同时,《三略》还提醒君主应注意以下事项:第一、“无使辩士(能言善辨之士)谈说敌美”,因为这样会使军心涣散;第二、“无使仁者主财”,因为他会由于对吏民广施仁爱而附和他们的要求,滥发财物的;第三、“禁巫祝(即巫师),不得为吏士卜问军之吉凶”,以防止他们惑乱军心;第四、“使义士不以财”,因为义士重礼轻利,对他们应以恩、义进行拢络,并指出:“义者,不为不仁者死;智者,不为暗(昏庸愚味)主谋”。《三略中略》阐述的一系列封建统治方略、原则,虽然主要是站在封建统治者的立场上,为其“存社稷、罗英雄”服务的,但其中的某些思想,对今天也具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。
《三略·下略》共1100余字,它承接了《上略》、《中略》的思想,主要论述君主如何招致贤人,任用贤才的问题,强调任用圣贤之人在治国安邦中的重要作用,同时也指出了忌贤妒能、重用奸佞的危害。用它自己的话说,《下略》是为了“陈道德,察安危,明贼(打击、迫害)贤之咎(危害)。”关于军事战略方面的内容不多,主要有两点:①主张励精图治国内事务,反对劳民伤财的远征。《三略》指出:“释近(放弃治理内部)谋远(图谋远方)者,劳而无功,释远谋近者,佚(安逸、清静)而有终(善终)”,并指出:“佚政多忠臣,劳政多怨民”。《三略》的这种思想,是基于秦始皇、汉武帝兴衰成败的社会背景而提出的。秦皇汉武虽然都是雄才大略的封建皇帝,秦始皇统一了中国,汉武帝推动西汉王朝达到了极盛,但是他们都有“释近谋远”之举。秦统一后,对外频繁进行战争,对内实行严刑酷法和繁重的赋税徭役,使秦王朝很快走向灭亡。汉武帝时,连年用兵,造成经济衰退,国力下降,人民怨声载道,使封建统治一度出现严重的危机。因此《三略》不仅指出“释近谋远”将会造成“劳而无功”的结果,而且进一步指出:“务广地(致力扩张疆土)者荒(荒废内政),务广德者强,能有其有(自己应当有的)者安,贪人之有者残(残败、衰落)”。“残灭之政,累世受患,造作(统治的方式方法)过制,虽成必败。”从战略高度申明了一味“释近谋远”,政权将会得而复失,造成失败。②主张以“义战”反对不义之战。从根本上说,《三略》是反对战争的,它称:“夫兵(兵器)者,不祥之器,天道恶之”,并指出战争对人的生命和社会财富造成极大的损害。同时还指出:“圣王(古代圣贤之王)之用兵,非乐之也,将以诛暴讨乱也”,说明古代圣明的君主其本意也是不愿意进行战争的。但《三略》也知道战争是无法避免的客观存在,因而它又说:兵者,“不得已而用之,是天道也”,并称:“夫人之在道,若鱼之在水,得水而生,失水而死”,主张要进行“义战”,以“义战”反对不义之战。同时,《三略》还指出“义战”必胜,它说:“夫以义诛不义,若决江河用溉爝火(小火炬),临不测(高深莫测的深渊)而挤欲堕(摇摇欲坠),其克必矣。”但《三略》在主张“义战”的同时,也反对滥杀敌国人民,破坏对方财物,主张尽量减少战争给双方带来的破坏。它指出:圣明之君在进行“诛暴讨乱”的正义战争时,尽管稳操胜券,但往往不急于进兵,不急于挥军冲杀,就是因为战争会“重伤人物也”。《三略》的这种战争观,也是它在战争问题上的总的指导思想,具有比较积极的进步意义。《三略》能在两千年前提出这种思想是十分可贵的。
《黄石公三略》作为古代第一部战略专著,在中国古代军事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。到宋代时被列为《武经七书》之一,受到历代军事家、政治家的重视。
(二)《淮南子·兵略》的主要思想
《淮南子》,本名《鸿烈》,系西汉淮南王刘安及其门客苏非、李尚、伍被等集体编写的一部以道家思想为主,糅合了儒、法、阴阳五行等家思想的杂家著作,于汉武帝建元元年(公元前140年)献上。刘向、刘歆父子校订图书,定名为《淮南内》,置于《诸子略》内,后世遂称《淮南子》,或《淮南鸿烈》。原书分内21篇,外33篇。内篇论道,外篇杂说。今只流传内21篇。其中《兵略》篇专论军事,代表了西汉初期的军事理论水平,其主要思想如下:
其一,战争的胜负,取决于政治上的得失。首先,政治上“得道”,军事上才能取胜。《兵略》认为:“兵,失道而弱,得道而强;将,失道而拙,得道而工(精明);国,得道而存,失道而亡。”所谓“道”者,即是与天地顺、与四时合的最高行为准则。得道者,“众之所助,虽弱必强”;失道者,“众之所去,虽大必亡”。因此政治上“得道”,是保证军事上取胜的基本条件。政治上“得道”的军队可以“车不发轫(防止车轮滚动的木头),骑不被鞍,鼓不振尘,旗不解卷,甲不离矢,刃不尝血”,本国的社会生活秩序也不用打乱,即“朝不易位,贾不去肆,农不离野”,只要对敌国“招义而责之”,就可以“大国必朝(前来归附),小国必下”。《兵略》还回顾了古时的战争,认为五帝时期的战争是“得道”的。那时的战争不是为了扩张土地,也不是为了“贪金玉之略(掠夺),”而是为了“禁暴讨乱”,为了消灭“残贼天下”、令万民不得安生的“贪昧饕餮之人”,如黄帝击败炎帝,颛顼诛杀共工,尧舜讨灭不义的丹水和有苗,因而战无不胜。他们用兵之前,往往先“教之以道,导之以德”,不听,“则临之以威武”,再不从,“则制之以兵革”,因此用兵“若栉发耨苗,所去者少,而所利者多”,是所谓“圣人之用兵”。殷商以后,至春秋时期的用兵是所谓“霸王之兵”。这个时期的战争,多是为了消灭“加虐于民”的“敌国之君”,为“义兵”之举,因此往往“克(攻克)国不及其民,废其君而易其政,尊其秀士(仁人智士)而显其贤良,振其孤寡,恤其贫穷,出其囹圄,赏其有功”。这种战争“非以亡(消灭)存(存在)也,将以存(保存)亡(殆尽的东西)也”,故也是“得道”的。战国时期的用兵则是“失道”的“晚世之兵”。这时期的战争,无道之君往往设渠堑,“傅(防守)堞(城上女墙)而守”,进攻一方也不是为“禁暴除害”,而是要“侵地广壤”,都是为了个人的私利。为个人私利进行的战争,不仅“失道”,而且造成人员的巨大伤亡,同时这种战争最终也不会获得胜利的,因为它得不到民众的支持。其次,军事上取胜的根本,在于加强政治统治,即为“存政”,建立牢固的统治基础。《兵略》认为,军事上“甲坚兵利,车固马良,畜积给足,士卒殷轸(众多)”等物质条件,以及奇谋诈术的巧妙运用和良臣猛将的合理任用等主观条件,虽然是克敌制胜不可缺少的条件,但“皆佐胜之具也”,并不是保证战争必胜的根本条件。军事上的“必胜之本”在于政治上的强大,即“德义足以怀天下之民,事业足以当天下之急,选举足以得贤士之心,谋略足以知强弱之势。”《兵略》认为:“政胜其民,下附其上,则兵强矣;民胜其政,下畔其上,则兵弱矣。”并指出:“地广人众,不足以为强;坚甲利兵,不足以为胜;高城深池,不足以为固;严令繁刑,不足以为威。”它主张“修政于境内”,使“群臣亲附,百姓和辑,上下一心,君臣同力,诸侯服其威而四方怀其德”,这样就可以“修政庙堂(朝廷)之上而折冲千里之外,拱揖指(指挥)而天下响应”,《兵略》认为这是“用兵之上也”。它还列举楚怀王、秦二世败亡的教训,以及武王伐纣的事例,说明“为存政者,虽小必存;为亡政者,虽大必亡”的道理。再次,《兵略》继承和发展了《孙子兵法》中“不战而屈人之兵”的全胜战略思想,提出:“全兵(获得彻底胜利的军队)先胜而后战,败兵先战而后求胜”的思想,主张:“制胜于未战”。它说:“善用兵者,先弱敌而后战者也”,这样可以“费不半而功自倍也”。它主张先以德胜敌,然后再与之战,可以获得全胜,并指出:“千乘之国行文德者王,万乘之国好用兵者亡”,反对穷兵黩武。它强调:“凡用兵者,必先自庙战”。所谓“庙战”,即在采取军事行动以前,就敌我双方的“主孰贤?将孰能?民孰附?国孰治?积蓄孰多?士卒孰精?甲兵孰利?器备孰便?”等一系列问题进行全面的比较、分析,加强不足之处,保证最终取得全胜。《兵略》认为:只有进行充分的“庙战”,“运筹于庙堂之上”,才能够做到“决胜于千里之外”,并指出:“庙战者帝”。
其二,比较精辟地论述了军事行动中动与静的辩证关系。《兵略》认为,军队出击,要如“神出而鬼行”,“运于无形,出于不意”,使敌人无法察觉,“莫知其所之”、“莫知其所集”,以达到出敌不意,攻其不备”的目的。《兵略》同时认为,军队不动则已,动则应“发如疾风,疾如骇龙”,“若从地出,若从天下”,使敌人“未见其发,固已至矣”。因此《兵略》十分注重“兵贵神速”的思想,指出一旦抓住“敌之虚”,就要“乘而勿假也”,要以“疾雷不及塞耳,疾霆不及掩目”之势,迅速发起进攻,并穷追猛打,使敌人“静不知其所守,动不知其所为”,完全陷于被动挨打的境地。为此,《兵略》强调军队采取行动前一定要在思想上、装备上、后勤保障等诸多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,一旦出击,就“当以生击死,以盛乘衰,以疾掩迟,以饱制饥”,这样就如同“以水灭火”,“以汤沃雪”,“何往而不遂?何之而不用达?”为了保证“兵出而不徒归”,《兵略》还指出,善于指挥作战的军事将领,必须掌握“三势”、“二权”。所谓“三势”,即“气势”、“地势”、“因势”。“气势”即激发兵将的高昂斗志;“地势”即善于利用险要地形,能控制战略要地;“因势”即能把握战机,“乘敌之虚”,“因其劳倦怠乱,饥渴冻喝(中暑)”采取军事行动。所谓“二权”即“知权”、“事权”。《兵略》强调在采取军事行动前,一定要详尽侦知敌情,并据此制定出完备的作战计划,同时要很好地隐蔽自己的军队,做到出敌不意,使“敌人之兵无所适备”,此谓“知权”。两军交战,能够灵活有序地调遣军队,布阵迎敌,使本方“受刃者少”,而“伤敌者众”,此谓“事权”。《兵略》认为掌握好“三势”、“二权”,选拔出精兵强将,制定出正确的战略战术之后的军事出击是所谓“必胜之攻”,是所谓“胜定而后战”,可以“攻不待冲隆云梯而城拔,战不至交战接刃而敌破”。它强调军队“唯无一动,动则凌天振地,抗泰山,荡四海,鬼神移徙,鸟兽惊骇”,并指出,在这样的军队面前将“野无校(对抗)兵,国无守城”,无人能挡。然而,《兵略》由于受道家“无为”思想的影响,最推崇的还是所谓以静制动,以无形制有形,以无为制有为的战术思想。它指出,“静以合躁,治以持乱”并认为以静制动,以无形制有形,以无为而应变,“虽未能得胜于敌”,敌人也“不可得胜之道也”。并称:“敌先我动,则是见其形也彼躁我静,则是罢(疲)其力也。形见则胜可制也,力罢(疲)则威可立也”。它还提出:“物未有不以动而制者也”。但是,《兵略》推崇的“以静制动”,并非被动地待敌先动而后击之,而是要“视其所为”,根据敌人所犯的错误,制定相应的作战计划之后,出击致胜。当敌无隙可乘时,《兵略》认为要“饵之以所欲,以罢(疲)其足(满足)”,引诱敌人出错,一旦敌人“有间”,就要抓住战机,“急填其隙”,迅速出击,打败敌人。相反敌人若止而不动,《兵略》认为,己方应相应调整部署,待敌动做,侍机出击。若己方已先敌而动,也要尽力改变这种不利局面,变我静而敌动,重新掌握主动。《兵略》反对在敌人未显现错误之举前,便冒然对其发动攻击,提出:“善用兵者,当击其乱,不攻其治,是不袭堂堂之寇,不击填填(旗帜牢固树立的样子)之旗”,强调敌“容未可见,以数(密集)相持”,一定要等到“彼有死形”,才可“因而制之”。《兵略》在强调以静制动的同时,还强调以无形制有形。它认为:“诸有象(相貌、形象)者,莫不可胜也;诸有形者,莫不可应也”。并举例说:“风雨可障蔽”,是因其有形,“寒暑不可开闭”,是因其无形的缘故。它认为,兵家所恃,无非是“天时”、“地利”、“巧举”、“人和”。而此四者皆为有形之举,因而都有相应的破除之法,如:“任天者可迷也,任地者可束也,任时者可迫也,任人者可惑也”。只有“无形者无可奈也”,没有任何可以破除的方法。所谓“无形者”,按《兵略》的描述,实际上就是“无法无仪”、“无名无状”,“上穷至高之末,下测至深之底”,高深莫测、变幻无穷的军事韬略。《兵略》认为,善用韬略者,可以打败一切敌人。
其三,为将帅具体提出了一些统兵、用兵之要。①将帅必须使部下与自己同心齐力。《兵略》认为:“将卒吏民,动静如身,乃可以应敌合战。”因而强调将吏一定要“以民为体(身体)”,而兵民则一定要“以将为心”,并指出:“心诚则支体亲刃,心疑则支体挠北。心不专一,则体不节动,将不诚心,则卒不勇敢。”它还强调:“民诚从其(将帅)令,虽少无畏;民不从令,虽众为寡。”认为战争的胜负,在未“交兵接刃”之前就已由兵将的齐心与否而决定好了。《兵略》不仅强调兵将要齐心同力,而且还强调将帅应能使兵卒“同其心,一其力”,指出“千人同心则得千人之力,万人异心则无一人之用”。它认为:“良将之卒,若虎之牙,若兕(古代称类似犀牛的一种野兽)之角,若鸟之羽,若蚜(百足虫)之足,可以行,可以举,可以噬,可以触,强而不相败,众而不相害,一心以使之也。”因此要求将帅统兵,要“同其心,一其力”,使“勇者不得独进,怯者不得独退”,同时要“止如丘山,发如风雨”,如此则战无不胜。《兵略》还指出:“夫五指之更弹,不若绻手之一侄(捣);万人之更进,不如百人之俱至也。”《兵略》认为将帅能使部下“用力谐”,不仅能致胜于敌,而且还可以以少胜众,以弱胜强。它分析了战争中以少胜多,以寡胜众的问题,指出这种情况的出现,只能是在人众一方“势不齐”,即士卒不能同力的情况下才会发生,如果人众一方做到“人尽其才,悉用其力”,若要以少胜之,则“自古至今,未尝闻也”,从这个角度再次强调士卒同心共力的重要性。②将帅要善于利用天道、地利、人和及兵势。所谓“兵势”,即指战无不胜,攻无不破的气势。《兵略》认为:“兵之所隐议(占卜视兆)者天道也,所图画者地形也,所明言者人事也,所以决胜者钤势也。”它根据用兵的方略把将帅分为上中下3等,认为:“上得天道,下得地利,中得人心”,并善于把握战机,利用“兵势”,战无不胜,从不失败,是所谓“上将之用兵”;“上不知天道,下不知地利,专用人与势”,虽然未必能获得全胜,但也能胜多败少,是所谓“中将”之用兵;“博闻而自乱,多知而自疑,居则恐懼,发则犹豫”,结果动辄败北,是所谓“下将之用兵”。《兵略》还十分重视“兵势”的作用。它认为在天时、地利、人和齐备的情况下,若兵无势,仍不会取得任何战果。它要求将帅利用“兵势”,要“如决积水于千仞之陧,若转员石于万丈之谿”一般,使任何人、任何军队都无法抵挡,这样才能百战百胜。③将帅要威义并用,要能与士卒同甘共苦。《兵略》认为:“兵之所以强者,民也;民之所以必死者,义也义之所以能行者,威也。”所谓威义并用,就是要赏罚分明。《兵略》明确指出:“夫人之所乐者生也,而所憎者死也;然而高城深池,矢石若雨,平原广泽,白刃交接,而卒争先合者,彼非轻死而乐伤也,为其赏信而罚明也。”赏能使士卒冒死征战,罚则使他们令行禁止。只有“赏信而罚明”,军队才有战斗力。此外,《兵略》还强调将帅必须爱护部下,使自己得到士卒的爱戴。它说:“上视下如子,则下视上如父;上视下如弟,则下视上如兄”,并指出:“上视下如子,则必王四海下视上如父,则必正天下。上亲下如弟,则不难为之死;下视上如兄,则不难为之亡。”因此要求“将必与卒同甘苦俟饥寒”,这样他们作战时才不会吝惜自己的生命而拼死杀敌。《兵略》还具体提出将帅要做到:“暑不张盖,寒不被裘”,“险隘不乘(乘车、骑马),上陵(山丘),必下(下车、下马)”,以体验士卒的辛劳,同时还要做到“军食孰(熟)然后敢食,军井通然后敢饮”,与士卒同饥渴。不仅如此,《兵略》还要求作战时,将帅“必立矢射之所及”,与士卒共安危。《兵略》认为,将帅能够做到上述要求,就能“积德”、“积爱”于自己的部下。它还指出:“良将之用兵也,常以积德击积怨,以积爱击积憎,”如此,何敌不可战胜。④将帅必须具备“三隧”、“四义”、“五行”、“十守”等能力或品质。所谓“三隧”,即要上知天道,下习地形,中察人情;所谓“四义”,指治国不拥兵自负,为主不独顾自身,见难不畏死,决疑不避罪;所谓“五行”,指柔而不可卷,刚而不可折,仁而不可犯,信而不可欺,勇而不可凌;所谓“十守”,指头脑清醒,谋略深远,意志坚定,明辨是非,不贪于货,不淫于物,不滥发议论,不推卸责任,不轻易欢喜,下轻易动怒。总而言之,就是要求将帅做到,“发(举措)必中诠(公允),言必合数,动必顺时,解必中揍(道理)”,同时还要做到,“通动静之机,明开塞之节,审举措之利害,若合符节”。《兵略》认为,只有这样,将帅才能使自己的政敌无隙可乘,做到“攻则不可守,守则不可攻。”它还认为:“善用兵者,必先修诸己,而后求诸人;先为不可胜,而后求胜。”同时指出:“修己于人,求胜于敌,己未能治也,而攻人之乱,是犹以火救火,以水应水也,何所能制!”⑤将帅要善于利用己方之“实”,攻敌方之“虚”。所谓“实”者,即指“主明良将,上下同心,气意俱起”,同仇敌忾;所谓“虚”者,指“上下有隙,将吏不相得”,为将者所持不直,士卒心中积怨深重。《兵略》认为:“虚实之气,兵之贵也。”两军相遇,“实则斗,虚则走”。气虚一方是无法与气实一方对敌的。但《兵略》也指出:“胜兵者非常实也,败兵者非常虚也”,认为“虚实之气”是可以相互转换的。它引用春秋时期吴王夫差强盛及败亡的教训,指出:夫差最初之所以能取得包括生俘越王勾践在内的一系列战争的胜利,拥地2千里,“带甲七十万”,是由于“用民气之实”的结果。其后,夫差“骄溢纵欲,拒谏喜腴”,使上下失和,吏民不附,直至国灭身亡,是越王勾践“因制其虚”的结果。由此,《兵略》指出:善于治国统军者,“能实其民气,以待人之虚也;不能者,虚其民气,以待人之实也。”《淮南子·兵略》的上述主要思想,既继承了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些优秀的军事理论,同时又有许多独到之处,因而在中国古代军事思想史上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。
更新于:3个月前